时间:2021-09-15
涉及单位:湘潭红火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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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湘潭红火食品有限公司“口留香”槟榔代理合同欺诈49600元。
湘潭市是著名的槟榔之乡,比较知名的品牌有“口味王”“张新发”等槟榔具有行气、消积、利水、杀虫等功效,更是驾驶员朋友提神醒脑的必备品。长期过量嚼食会导致牙结构损伤,即使这样,丝毫不影响广大消费者对槟榔的依赖和喜爱。由此,我看到了巨大的消费市场空间,逐渐萌生了去湘潭市找厂家代理一款产品来山东开发市场。
经过在网上查询,看到了湘潭红火食品有限公司的招商广告,点进去预留了个人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后接到了该公司张坤的来电聊了会招商政策并相互添加了微信账号。在微信里把该公司关于湘潭红火食品有限公司吉祥果产品的类别和单价,还有代理的优惠政策发给我。
我详细了解后在微信里咨询她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有没有她的代理?然后他说没有然后我就过去
2021年3月10日我从我从山东出发1000多公里来到了湘潭市。噩梦就从这一刻开始,我们陷入了一个编织许久的圈套。3月11日,我就来到了湘潭红火食品有限公司,见到了一直在微信里聊天,电话沟通的张坤。比较面善,再加上微信里面也沟通了许久,顿时放松了警惕。在他的引领下,我们来到了负责招商的张瑞经理办公室。说该公司可以代理的产品名称为“口留香”系列,张经理说口留香是吉祥果的升级版。我想了想他都有吉祥果的品牌,再加上这个新品牌就以为是真实的。我也想了想花了几千元的路费、差旅费过来签产品销售代理,于是就答应下来谈“口留香”销售代理的细节。具体口头约定内容如下:1:产品原材料必须选用正宗海南产地的果子,不得使用其它地方的原材料以次充好。2:确定口留香系列产品的代理价格分别是:零售15元系列的为4.5元、零售20元系列的为:6.5元,零售30元系列的为:10.5元。3:确保能保质保量的供货给我。4:明确表示交49000元货款赠送价值25000元的口留香系列的槟榔产品。合计能发74000货给我们。5:承诺过期产品100%退换,过期产品的处理方式是寄回或者就地焚烧销毁。6:报销往返的差旅费,货物运输费由公司承担7:给予大力支持,配备专业销售人员进行培训,仓储货架补贴等。谈好这些条件后,张经理准备了合同签约。当时我们提出要求合同带回去参考一下,遭到拒绝当时白白的合同上面一点条件都没有。
当时看到合同内容我们提出了以下疑问:1:我们签49000元级别的代理,确定是累计发完74000元的货再重新打款订货吗?他说是的。2:进货满10000元返1500是什么意思?他说意思是把预存的货款和赠送的货发完以后重新订货按8折打款,下订10000的单,实际只需支付8500元给公司。在这个8折拿货的情况下,我提出了我们自己投放奖卷。双方口头一致协商好后我交给张经理签约。
签完了回到山东济宁,向公司售后部的下订单,通知给我们发货。1600包货是由公司自主给我们配发的,等了七天之后才到山东省济宁微山县,供货价格变高了很多,这时我们意识到不对劲,这家公司可能有问题,拿合同去找律师看,才发现很多对我们很不利的霸王条款:随着货物的保质期到了,然后我对他说后面调换过期的货物然后给我联系,雷经理却说公司调不调换是公司说了算?就不给我调换货物,我就觉得不对劲,后来我们找湘潭红火食品有限公司退换,公司不给退货。由于甲方不履行合作约定,说法前后不一致,我们要求与公司终止代理合同,退回货款49000元遭到严词拒绝❌,现在该公司不给我们发货也不退款。请相关部门协助调查处理,不要让这种公司给湖南省抹黑,有其他被红火食品有限公司欺骗的,可以联系我。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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