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24
涉及单位:醴陵市王仙镇平安烤花厂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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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日我老公经过邻居介绍到吴老板的瓷厂上班,担任进出瓷工作,月均工资约4200元,双方未签劳动合同,未购买医社保。2021年8月3日吴老板无正当理由突然辞退了我老公,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关系。我家里两个小孩,全家生活都靠我老公的工资维系,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希望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向劳动仲裁所那边申请劳动仲裁,那边工作人员也进行了两次电话调解,老板吴*同意面谈,面谈后口头承诺赔偿,当天就变卦了,而且态度非常强硬拒不补偿,还不承认辞退了我老公,因为是被老板电话突然辞退,没有留下直接证据,但是我手机里有和老板的电话录音,是我老公被辞退的第二天我用我老公电话打给他质问他为什么辞退我老公。
准备了好多天资料,到劳动仲裁所想走法律途径维权。奈何,发现老板吴*的厂子(醴陵市王仙镇平安烤花厂)营业执照是注销的,目前他在隔壁厂子(湖南省醴陵市仙狮瓷业制造有限公司)有股权。在填写被申请人那一栏时,劳动仲裁那边不予受理。因为是被注销的无法录入,我们想着填写成老板拥有股权的厂子名称,但那边又不是我老公工作的厂子,一下子我们都诉说无门了。在此希望通过为民做主的媒介,伸张正义!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希望有关部门给到指导帮助,让我们得到应有的经济上的补偿。
有太多像我们这样无法律意识,也无背景,更无经济能力的勤勤恳恳的劳动者,面对自己被侵害利益时,耗不起时间,只能吞下苦楚投入下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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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反映:其于2021年8月3日被醴陵市王仙镇平安烤花厂无故辞退,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醴陵市王仙镇平安烤花厂已被注销,主体不适格,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的受案范围。劳动者可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