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
您好!请您看看娄底市卫生局是怎样的牛B。
从2005年12月7日录音中可以听出娄底市卫生局在滥用职权,同买药人在以我是他们所说的无证行医为由进行威胁,不管所买的药有没有问题,是因为卫生局所说的是非法行医,要挟的方法引起原告心理上恐惧。他们有七人,我只有一个人,只好顺从听取他们讲我没有的事实,将计就计默认是他们所说的非法行医,不和他们发生冲突,而不受皮肉之苦,达到走开这个卫生局敲诈地方.娄底市卫生局所说原文“今天我喊你们二个来的话是给你们两个调解下,是这样的,严老板同志在你那里看病,你开了处方,你没有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属非法行医,你作为个非医务人员,你给病人看病,就是违法的,不管情况、不管你的处方怎么样,你都是错误的,你都是有责任的。谈得拢就跟你们搞,谈不拢的话按一下步搞,反正今天是这样,我跟你讲,你以经是非正义的了。法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那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致人死亡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我不是吓你的,我们已经处理了几个案子了,像你这样屡教不改的,再对是从重从严处罚,从重从严处分,是严厉打击对象之一。如果你要是听我讲,双方在这里,坐下来谈好,谈好以后,你改正了错误,我给你次机会,如果说你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悔改,还跳起老高,那你就不要怪我了。你不听我的,你看你有亏吃不咯。肖明生咧,我可以告诉你,你是不见棺材不流泪的人,我跟你讲,你还是无所谓,你老不听昭著,我这次不把你搞到公安部门,我给你讲我我我我执法不执了。”
来 信 人:肖明生
来信时间:200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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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肖明生:
您好!您的来信由市领导责成市卫生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第一,2005年11月12日,市卫生监督所接到市民举报,市卫生监督所即派医疗执业监督科四名卫生监督员前往“明生药店”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并对举报一事进行了调查,按执法程序分别做了询问笔录与现场调查笔录。经检查、取证证明:①“明生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肖明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在药店对病人开展了诊疗活动;②“明生药店”肖明生曾因非法行医,于2004年12月被娄底市卫生局行政处罚过。2005年12月7日,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就有关问题向当事人进一步进行核实。在核实过程中,举报人与“明生药店”肖明生对医疗赔偿问题发生了争议,执法人员做了一些协调工作。
第二,我局对肖明生“非法行医”案严格依法依程序进行了查处。参与办案的工作人员与举报人皆无任何利害关系。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严格依法办事,严守执法纪律,未谋取任何私利。本案查处做到了执法主体正确,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过罚相当。肖明生对此案的查办结果不服,并先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及娄星区人民法院、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均认定肖明生的非法行医行为成立,均维持了娄底市卫生局娄卫医罚〔2006〕001号《行政处罚决定》。肖明生拒不接受处罚,最终我局申请娄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个别执法人员的执法规范用语需要认真改进。个别执法人员的语气确实简单、粗糙,甚至用词不当。对此,我们提出了批评,对个别人员进行了训诫。在思想作风整顿特别是“创人民满意机关”过程中,我们对卫生执法人员提出了严格要求,包括规范用语在内的各项作风建设明显加强,得到了上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认可。我们将在今后的卫生执法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作风,规范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真正满意。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http://www.hnloudi.gov.cn/zwzc/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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