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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超标的查封企业资产的不正确司法行为给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造成巨大伤害

时间:2021-07-29

涉及单位:法院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

明显超标的查封企业资产的不正确司法行为给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造成巨大伤害

-----------请求查处超标的查封等恶意诉讼的违法行为

湘立公司是一家贫困地区的民营企业,公司所处的湖南省隆回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我公司为推动县经济社会高度发展,招商引资、发展教育、财源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因与无良承建方(施工单位)屡次违约,不顾公司信誉和社会责任,未能按约定完成项目建设,引发了诸多矛盾。2019年9月5日株洲芙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案,是一起严重超标的查封正常生产企业全部资产的恶意诉讼案件,有明显致企业于死地的不法目的。接二连三的对正常生产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查封,不顾正常企业死活,不顾社会稳定。以通过司法手段达到其不法目的,勾结法院法官支持超标的查封正常生产企业全部资产,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停滞,生产经营被迫停产,一个不正确司法行为给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造成巨大伤害。

2019年9月初,芙蓉公司以原法定代表人李成的个人名义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起诉,查封了湘立公司的全部财产,湘立公司提出异议后,芦淞区法院于2019年10月底纠正了超标的额查封的行为,解除了司法查封。可不到一个星期,在2019年11月5日株洲芙蓉建设集团再次伙同李小红、屈良元以湘立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由,胡编虚夸诉讼标的又向邵阳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仅提供1.8亿担保的情况下,申请查封冻结了湘立公司市值12亿元资产,资产查封已近两年之久,准备开盘销售商铺的流产,至今都未能开盘出售,导致商铺资产严重贬值,资产直接贬值30%以上,市值贬值达3亿元以上,现公司已处于破产边缘。株洲芙蓉公司超标的查封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资产其用意是想致湘立公司于死地的目的非常明显,公司多次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并提供了相关查封财产的市值评估报告,也提供了法院系统认定的评估公司的市值评估报告。期间法院也陆续解封小部分资产,法院下达解封裁定书有四次,但仍然未彻底解封,至今还查封公司市值5亿元以上的资产。现在法院判决书已出,判决金额1.13亿元,仍然存在严重的超标的查封,法院以对方不同意解除为理由而推脱我公司合理诉求。

法院未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查明案件事实,而是以维护株洲芙蓉公司权益为名,多次拒绝公司合理诉求,支持株洲芙蓉公司超标的查封,数次超标的查封正常生产企业全部资产的行为,不顾及湘立公司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社会责任,致企业生死存亡不顾,株洲芙蓉建设集团的恶意诉讼直接导致湘立公司经营活动无法进行,项目资金不能回笼,严重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据了解,株洲芙蓉公司有省高院领导背景,与邵阳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招呼,以至于法官才有明显的袒护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请求依法平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平等司法保障。请求上级领导明察秋毫,坚决斩断戕害市场主体的黑手,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湖南湘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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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邵阳中院 2021-08-16 08:47:58

    网友:
    你好。
    你反映的案件,本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双方均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该案正在二审中。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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