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冷水江市电力局用废文件标准,支付“征地赔偿金”。
现在冷水江市各地正在搞电力建设(建高压塔、拉线、埋电杆),在征地赔偿时,仍然采用“过时文件”(娄政发[2003]29号),并试图按此废文件标准,进行征地赔偿。却不想按新文件(湘政办发(2005)47号)标准进行征地赔偿。
这种欺骗手法,已多次在新化、涟源被运用,但最后均被律师界、当事人揭穿,没有想到冷水江市也想学着搞欺骗,大家千万别上当,新标准和旧标准,相关一倍多。
记住,凡是被征地的市民,其“征地赔偿款”,至少应该包含四个部分:一、土地补偿款;二、失地安置补助款;三、青苗补偿款;四、附着物补偿费。
大家可以看以下链接:http://www.jsgtzy.gov.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21
http://www.hn48.com/ShowArticle.shtml?ID=2007421345012065.htm
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例如:某市建设博物馆需要征收土地120亩,该耕地平均年产值为5000元/亩,补偿方案批准补偿倍数为:土地补偿费10倍;安置补助费为10倍,该村人均耕地为0.8亩,问该村应获得多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120亩*5000元/亩*10倍
=6,000,000.00元 (每亩为50000元)
安置补助费=(120亩/0.8亩)*5000元/亩*10倍
=7,500,000.00元 (每口人为50000.00元)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总计为:13,500,000.00元。
记住:必须是要“乘以10倍”的,不要认为看不懂,这是省里和国家规定的,湖南省其它做得规范的县市,都是严格按这个标准来执行的,只有冷水江、新化、涟源的官员在搞鬼,坑走了百姓的征地款,他们坑人的惯用伎俩就是用“废文件”给百姓看,而一般百姓是不知道政府的新旧文件的。大家可以以网上搜索着相关信息看一下,就知道了。
党的17届3中全会,已经明确了城乡土地已经可以自由流转(就是卖掉的意思),如果遇到征地,最好是按市场价格,将土地卖给征收方(电力局),实行公平买卖。要么就买走,要么就严格按国家最新标准征地,别坑百姓。
那些官员的目的是,欺骗老百姓不懂,而搞到钱,就自己吞了。
这种现象在新化尤其严重。
现在冷水江也学到了,用废文件来坑百姓。
另外,即使是政府的新文件也不是法律,只是起到指导性,主要还是要同百姓去协调,湖南省很多做得好的县市,他们的征服赔偿标准,一般都会高于政府标准的,为什么冷水江市不但不会高于标准,在远远达不到新文件标准的情况下,反而用旧文件来坑人。
足见这里面的官员很黑。
本文来自: 我爱冷水江论坛(bbs.52lsj.com)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52lsj.com/bbs/viewthread.php?tid=78735&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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