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07
涉及单位:环保部门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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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07
涉及单位:环保部门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
关于请求坚决制止株洲市渌口区新城村
违法填埋农田灌溉水塘和违规修建垃圾回收站的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叫周芝云,身份证号码:4302211957****5641,系株洲市渌口区新城村雁娥组村民。前几天忽然有人到我屋旁水塘和山林测量打界桩,一问说是要把山推掉填埋水塘修建垃圾回收站并废物回收做砖头。经过法律咨询,这个事情存在两个严重违法违规的地方:
一、违反《农田水利法》,毁掉了农田唯一灌溉的水塘
这个水塘有上千平米,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农田灌溉重要水塘,以前村里的农田灌溉有两个途径,一是大京水库的水,二是水塘水,但现在大京水库的水渠已废无法引水。目前就只有水塘水来维持农田灌溉,如果水塘被填埋,附近的农田灌溉既必将受到严重影响。请问此责任谁来承担?根据农田水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农田水利设施。但为什么此项目在立项、选址、测量前没人提出异议?令人费解!
二、违反《再生能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在离居民房屋不足50米的地方违规修建垃圾回收站
准备修建的垃圾回收站测量时打的界桩距我屋不足50米,请问修建垃圾回收站的都是法盲吗?根据《再生能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中规定:垃圾回收站距居民房屋至少1000米以上。而在这1000米以内,却有不少居民房屋,他们明知道有影响却依然一意孤行,考虑过这些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吗?这置提倡的“执政为民”、“和谐法治社会”、“青山绿水”于何地?
综上可以看出,这个项目选址明显是有问题的,村里有的是荒山且旁边没有居民房屋更适合修建垃圾回收站,但为什么还要选这个地方既要挖山又要填塘?且不顾相邻村民利益?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捍卫应有的合法权益。希望上级领导能为民做主,坚决制止这种违法违规行为!
株洲市渌口区新城村雁娥组村民:周芝云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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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该处是建造一个建筑材料回收再生利用项目,是将拆除的房屋砖块处理再利用的,并不是一处垃圾回收站,目前该处项目还在筹备阶段,后期待手续齐全后会向村民进行解释。
渌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