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06
涉及单位:邵东县发展和改革委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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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06
涉及单位:邵东县发展和改革委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尊敬的领导您好!进日收到关于金田.马头岭农贸菜市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公示,关于农贸市场商铺物业费每月10元一个平方的收费通知,请问是否合理?据悉眼镜城菜市场物业费3元一平方米每月,购买门面时曾咨询物业费收取称5元平方米每月,到如今落实通知却翻了一倍,公示通知上却公然标上经邵东县发展和改革委批复的大字,我们老百姓却没有得到任何解释也不敢贸然去相关部门咨询,怕打扰领导的工作,购买菜市场门面也是相信和响应国家政府的号召,取消脏乱差的马路市场的决心,可是35.51个平方的小商铺还不是临街商铺,公摊40%实际面积20个平方的小铺,租金才2万不到托管后只有80%收益的我们,却要承担每年4000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这强加的服务可以不接受吗?)这变相强加给了租户,在社区团购和电商的围追堵截之中,天天喊口号要保护老百姓的菜篮子,我们没有当无良房东却被逼着给租户增加负担压力。这合理吗?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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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关于您的“农贸市场每月10元平方米的物业费合理吗?”投诉,我局经调查了解,并根据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我局(原邵东县物价局)于2015年根据当时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文件,对“雅阁豪苑”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批复,其中包括商业门面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元,没有批复过10元每月每平方米。
二、《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17]4号)已明确: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授权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三、经我局了解,马头岭农贸市场属“雅阁豪苑”建设单位投资的附属项目,其商铺门面物业服务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为5元每月每平方米,公用水电费、空调费为5元每月每平方米。在公示的收费标准中,将农贸市场商铺物业费定为10元每月每平方米,物业服务企业承认是校对错误,实际只收取物业费5元每月每平方米。
四、对农贸市场物业服务企业假借我局名义公示农贸市场商铺物业费标准及水、电收费标准的问题,我局对其提出了严厉批评,责令其立即整改,规范收费,重新公示收费标准,并向各商铺做好解释工作。
感谢网友的监督!
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