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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郴州市永兴县汇华世纪新城相关事项投诉续集

时间:2021-03-06

涉及单位:物价局、住建局、规划局、汇华世纪新城开发商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很抱歉再次在这个平台在打扰大家,在此深表歉意!

想拜托各位领导,确认以下事项是否合理。

主要内容有三项:

一,开发商无车位预售许可证,却在出售车库。业主多次要求开发商出示预售许可证,开发拒绝,并强制高价收费。同时相关收费标准并未取的业主同意。咨询永兴物价局,物价局表示只要不高的离谱,他们不会介入,不知道这个是物价局个别人的意思,还是代表永兴物价局,还有就是高的离谱怎么界定???现在开发商单方面定义车位月租260+30元一个月。(现在开发商出售的车位是没有产权证,是否意味着这些是公共车位、或者间接说明,这些车位不属于开发商)

二,车位变车库。开发商、物业纵容地下车位变成车库,严重影响消防安全,把业主生命当成儿戏(之前住建局和规划局说年后会拆除车位变车库现在,截止现在还没有动静,只有物业粘贴了违建通知)!

三 ,700多户的小区,竟然没有一个公共车位,当时规划是否合理?还是开发商欺骗业主,实际是有公共车位?查原始规划图,地下700个车位、地面80个车位,现实际是地面500个左右车位,地面无车位。请问当时政府单位是怎么验收的????

业主要望:

一、请开发商出示车位预售许可证

二、如车位所有权属于开发商,请物价局介入,一起与业主代表协商定义合适的收费。

三、车位变车库的,需马上安排拆除。

四、开发商需完善补足780车位。

以上请相关领导协助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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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兴县委网信办 2021-04-23 10:00:41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经收悉,我办非常重视,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车位规划问题。
      永兴汇华世纪新城由郴州市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该项目批复停车位780个(其中地下停车位700个,地面停车位80个)。一期于2017年完成规划验收,二期于2018年验收,验收过程中未发现项目存在违规建设情况。三期暂未完成规划竣工验收。经查,永兴汇华世纪新城确实未在小区地面划分停车位,县自然资源局已责令开发商按照规划补画地面80个停车位。
      二、关于车位所有权的问题。
      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科〔2019〕153号发布的关于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和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程》第6.3.4 条第3款: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只有本幢房屋内的为本幢服务的共有建筑面积才能进行分摊。
      经核实,县自然资源局测绘队对汇华世纪新城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是严格按照《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和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程》进行操作的,无违规情况,没有对车位进行分摊。
      三、关于地下车位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问题。
      由于《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地下车位建设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此后省市两级均未再出台关于地下停车位(库)的登记办证的相关文件。我县地下停车位(库)的产权登记缺乏政策依据,暂时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关于收取停车费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第十条之规定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服务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监管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没有按规定公示的,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2020年10月,郴州市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永兴县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永兴汇华世纪新城地下停车场进行管理和收费。2020年11月,永兴县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永兴汇华世纪新城地下车库收费标准向永兴县发改局进行备案登记并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在停车场入口醒目位置和交费处进行公示,2021年1月,公司按照前期备案登记及公示标准开始收费。
      经了解,永兴汇华世纪新城小区目前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2021年2月,该小区开始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
      针对当前该小区现状,市监局要求永兴县致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前期备案登记及公示情况收取地下停车服务费;待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后,按《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文件“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应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的规定执行”之规定及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郴州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监局关于印发<郴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永发改通【2021】1号)文件之规定执行。
      五、关于车位变车库的问题。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己要求汇华世纪新城开发商提供原设计图纸、纸质档,再会同自然资源局相关股室,实地核查,如有违规违建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置。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0735-553100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35-5538919(自然资源局)、0735-5522325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咨询。

      永兴县委网信办
      2021年4月22日

      永兴县委网信办 2021-03-09 10:24:42

      网友:
      您好!您的来帖已收悉,已转交相关单位办理,办理情况我办将在第一时间回复。

      永兴县委网信办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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