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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恳请市卫健委介入调查

时间:2020-12-15

涉及单位: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

投诉邵阳市第一人医院体检中心主任(女)并恳请市卫健委介入调查.

一)2020年1月份的时候我家属在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一个月前我家属的体检信息为何泄露到第三方,期间我家属不知情,是否存在灰色利益。

二)2020年12月4日(周五),我打电话到体检中心咨询调取我家属1月份的体检报告,电话答复说只要告诉名字就可以取。12月7日(周一)下午我带着我家属的身份证和我本人的身份证去调取我家属的体检信息,想打印并加个体检章,护士说要找他们主任,我到办公室找到他们主任,那个女主任说,要患者本人来或者写个委托书才给调取和盖章。我答复说我带了我家属的身份证还有我的身份证两个人的身份证都不可以吗?何况我上周五还打电话咨询你们的,你们说只要报名字就可以了,现在你不是在刁难我吗?我家属有病在家休养乡里去了。那个女主任说不可以,后来边走边说要不然你回去要你家属写个委托书来,就走了。最后我也没得办法只好回去写个委托书过来取结果。

我敢说要是当天我是他们认识的或者是熟人,那个女主任还会这样刁难我吗?刁难一个拿到两个身份证来取自己家属的体检结果都取不到。她敢拍着胸脯说她自己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行任何方便,那为何我家属的自费体检报告怎么泄露到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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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2020-12-21 14:48:20

    关于对体检中心受检者夏正军家属的投诉答复
    湘问.投诉直通车:
    网友关于《投诉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恳请市卫健委介入调查》的投诉我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投诉称,我院泄露受检者夏正军的体检信息至第三方,家属不知情。经我院查实,我院体检中心2018年11月1日与泰康人寿保险责任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有效期为5年的“新契约体检医院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受检者投保前需进行体检,受检者名单由泰康人寿保险责任有限公司提供,由受检者持体检通知单至我院体检中心受检,体检结果由泰康人寿保险责任有限公司长期委派专人持证件收取,体检费用由泰康人寿保险责任有限公司定期支付至我院。对于此体检及发送报告的约定方式,我院了解到泰康人寿保险责任有限公司对夏正军有过告知,夏正军作为投保人应当知情。对于此质疑,我院建议夏正军家属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2月7日,家属取体检报告时,夏正军的原始体检资料已经由其投保的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取走,其儿子需要调取夏正军1月10日的体检资料并复印。根据《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中第四章第一节第五条“病例查阅复印与封存管理”中,医疗机构应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例资料的申请,同时,申请人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1)患者本人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2)患者代理人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因为仅凭2人身份证无法证明两人为父子关系,当时体检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其提供两人关系的有效证明或者夏正军本人的授权委托书。我院认为体检中心工作符合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流程,不仅仅是保护患者隐私,更是对体检者的尊重与负责,不存在故意刁难。

    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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