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27
涉及单位:兴龙商业城开发商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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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27
涉及单位:兴龙商业城开发商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
尊敬的县府领导:我是二0一0年六月在兴龙吾溪城购置了一套123. 6平方米的房子,按当时协商二0一二年交房.但实际上房子已于二0一三年初 全部清理完毕.可开发商以各种理由至今不给我们交楼…请问我该怎么办?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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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们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来解决,可以追究房产公司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如果按照合同约定达到退房条件,你们也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但是,由于开发商一直处于强势地位,大多数时候不会主动和你协商,只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