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涉及单位:桂阳县敖泉镇斗余村何家组示范村建设理事会,桂阳县统筹办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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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06
涉及单位:桂阳县敖泉镇斗余村何家组示范村建设理事会,桂阳县统筹办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请政府督促2015年桂阳县示范村建设工程款结算拨款问题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公司于2015年6月参加桂阳县敖泉镇斗余村何家组示范村建设项目公开招商,获得该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的施工权(中标价500万),与桂阳县敖泉镇斗余村何家组示范村建设理事会于2015年6月19日签订了【项目招商合同】,2015年7月30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在同年12月30日竣工,并经县统筹办、工作组、理事会共同验收合格,2019年送审后,经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审定该工程竣工总价为6165817.71元。
该工程至今已拨付工程款350万元整(拨款明细:2016年2月14日拨款290万元,2018年2月14日拨款50万元,2020年元月23日拨款10万元),剩余266517.17元尚未结算拨款。目前工程已完工5年多时间,现欠工程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265万多,整天追着公司讨款。根据国家政府不拖欠工程款的文件精神,保证农民工等的利益,请求政府尽快解决该笔工程款的拨付。
望有关领导给我们主持公道,尽快拨付剩余工程款,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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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一是示范村建设的主体是自然村理事会,施工方的施工建设合同是与各自然村理事会签订的。建设规模未控制好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县里只是兑现奖补资金,超过的部分应该由业主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募捐等多种方式来解决。建议县政府拿出大盘子一揽子研究解决示范村超出奖补部分的建设资金问题。二是包括敖泉镇斗余村何家组在内的示范村的奖补资金,县财政已按照奖补标准拨付了85%以上,剩余的资金还需用于交税,应该说县级财政对示范村的奖补资金已基本兑现,欠的已不多,建议县政府及时拨付所有示范村剩余的奖补资金。我单位也会通过不同渠道督促敖泉镇斗余村何家组等有关方面履行相关协议,支付相关缺口建设资金。
桂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