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13
涉及单位: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芙蓉交通警察大队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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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3日11点左右,车站中路至车站北路五里牌处十字路口,我驾驶非机动车(青桔)未进行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但交警012654对我进行了违规处罚,且随后的闯红灯人员并未进行处罚。
11点5分左右,自南向北一辆跑车进行闯红灯、超速等违规行为,但交警012654并未进行执法行为。
以上事实均有监控。
交警作为执法者,做不到公平公正公开,还说出别人不抓就抓你,肯定是你有问题;你有问题才抓你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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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队收悉后,立即在队伍内部展开调查了解,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7月13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芙蓉大队八中队组织警力在车站路八一路口开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搭载多人、违规搭载伞具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过调看事发当天执法记录仪及路面监控视频核实,您当日因存在驾驶非机动车行经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被现场警力查获并依法进行处罚,民警执法过程并无不当之处;同时,民警需将已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才能去查处别的违法行为,不存在选择性执法的情况。若您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携带有关证据及处罚单前往芙蓉交警大队法制办进行复核,芙蓉交警大队地址为芙蓉区合平路与泉坝路交汇处东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