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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爱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

时间:2020-05-12

涉及单位:长沙爱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中介)、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贷款机构)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1、本人于2018年8月与长沙爱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OUT-18-2279、地址:五一广场-慧丰楼北门1506卧室),该公司引导本人向第三方(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房租分期月付贷款,贷款总金额15950元,还款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7月8日,共分11期还清,每月还款1450元;2019年3月本人申请退租,已按照合同规定缴纳违约金,但由于长沙爱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合同规定,未在解约15日内结清剩余贷款,应在2019年3月结清剩余贷款的节点,长沙爱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3日才结清最后一笔的贷款,造成本人征信有连续11个月的逾期记录,逾期记录至2020年2月,严重影响本人征信。现寻求帮助,需长沙爱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与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沟通交涉,申请撤销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的逾期记录,并赔偿征信逾期损失费。

2、本人试图与美丽屋客服沟通(长沙爱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为北京美丽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品牌单位),但美丽屋客服推脱让本人与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交涉。

3、在网上寻求帮助时,看到了很多与我类似情况的朋友(大多刚毕业或者还没毕业实习阶段),征信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希望政府职能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4、因本人合同原件与贷款确认书已遗失,现附长沙爱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合同模板与贷款确认书,此合同模板与贷款确认书为长沙爱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原房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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