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0
涉及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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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湖南联通分公司办理了腾讯天王卡并叠加了48元省内流量任性用月包流量包。其后本人在联通营业厅APP申请了腾讯王卡亲情卡,腾讯王卡亲情卡可共享主卡语音和流量(专属流量除外),然而本人办理的腾讯亲情卡不共享主卡流量,与联通公司所宣传的亲情卡共享主卡流量和腾讯王卡亲情卡业务细则严重不符,多次联系湖南联通分司,客服回访电话就一句话,不共享,叫湖南联通分司拿出不共享的证据,湖南联通分司也拿不出。其腾讯王卡亲情卡业务规则,白纸黑字一清二楚,湖南联通分司选择性无视。其湖南联通29元10G流量包、湖南联通5元500M流量包、湖南联通0元40G流量包,亲情卡皆可共享,湖南联通分司同包不同权、区别对待用户、歧视用户。湖南联通48元省内流量任性用月包同样是套餐内国内流量,为何腾讯王卡亲情卡不可共享?湖南联通分司未按腾讯王卡亲情卡业务规则履行,故湖南联通分司欺诈、虚假宣传腾讯王卡亲情卡。多次联系湖南联通分司,湖南联通分司对于用户的正当诉求视而不见,故诉至贵部。
腾讯王卡亲情卡不共享湖南联通48元省内流量任性用月包,违背腾讯王卡亲情卡宣传及规则。湖南联通分司未按腾讯王卡亲情卡宣传及规则履行,坐实虚假、欺诈宣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
(五)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
(六)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8条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 【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人要求:依照所宣传腾讯王卡亲情卡业务规则共享主卡流量。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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