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4
涉及单位:千山红镇大西湖村委会′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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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4
涉及单位:千山红镇大西湖村委会′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
十几年前,前村支部书记以欠村里钱为由,把我的房子给拆了。一行二十亩田土转让给别人,连宅基地都不留。害得我无家可归,在外漂泊了十八年。后来欠村里的钱还了,可是现在的村委会不但没有把田地归还与我,连宅基地也不给我批。我已经回到家乡快三年了,这三年一直都寄住在邻居家。所挣的钱已花的差不多了。我快五十多岁了,再加耳朵残疾严重,无法再去流浪了,摆在眼前的日子无比艰难。曾多次求村里解决困难,换来的老是推托,身为村里的农民没有房子住没有田土种,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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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里把我房子拆了 没地方住该怎么办”的回复:
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段某辉,男,48岁,千山红镇大西湖村村民,身患听力残疾。1998年初,随父亲到南县青树嘴镇妹妹段某英家居住,至2018年父亲段某阳死亡后回村,并要求村委提供宅基地和低保。
2002年,刚改制的大西湖村委基于土地规划拆除了他家多年无人居住且已倒塌的两间茅草房。2008年,其父亲段某阳回家办理退休手续时将此茅草房可用材料以120元钱卖给了朱某贵。同年村委分配了他们两兄妹1.3亩/人的人口责任田。2018年下半年段某辉回村,2019年村委又为段某辉分配了2.5亩经营田,同时核实其妹妹在南县青树嘴镇已享受土地政策,故收回其妹妹1.3亩人口责任田。2019年段某辉曾向村里反应自己生活困难,村委回复他应按宅基地管理要求办理建房手续,也在努力为他争取廉租房和纳入低保救助,并帮助他办理了残疾证,对他的诉求不存在推脱。
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