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1
涉及单位:桂阳县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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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届毕业生,通过公开招聘进入郴州市桂阳县成为中学老师,在实习期内由于个人家庭因素,于2019年12月份向桂阳县教育局提交了辞呈,并且告知了学校。现已2020年三月,所辞职的学校已上报了教育局说我们已辞职,并且工资也已经停了,学校也有了新的教师安排。但桂阳县教育局一直不作为,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并扣留我们的档案,多次去了教育局都说在汇审,并以“政策上是允许的,但实际情况缺老师”为由不予放人,扣档案,不让辞职,且表示如果要走那就算是未打招呼的自行离职。请问学校都已经上报了辞职,并且有了新的安排,教育局为何仍不放人?我们在实习期并且与当地教育局未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下,有权利合理合法的选择离开。该教育局扣押相关档案不放人实属违规行为。
我只说实话,我们按照文件,按照政策办事,希望能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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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经核实,该老师为我县2019年招聘的老师,2019年9月参加工作,按照招聘公告约定试用期为12个月,其2019年12月向我县教育局提交辞职报告。二、处理情况:由于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的规律性,一个学年度内教师中途辞聘对学校的教育教学会产生不利影响,我局也要求学校做好相关教师的工作,希望这位老师能把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完成好。同时我局也正在按相关程序审核报批。待审批后将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关约定和我县教师流动调配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衷心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县教育的关心、支持与理解!
桂阳县教育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