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0
涉及单位:衡阳富士康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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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10
涉及单位:衡阳富士康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
疫情特殊时期我本来在衡阳富士康留宿过年,过年期间
也没有去过湖北等地,衡阳富士康以及衡阳政府把我
管控在富士康金龙公寓,富士康人员问我最近行程,我给了手机漫游地30天记录都是在衡阳,然而我发了证明照样不让我上班,还每天要我发体温证明,不让我出公寓,就这样管控到2月25号才让我上班!期间每天要我请假,不请假就算旷工,国家规定疫情隔离期间是有工资的。0今天3月10号要发2月工资了,可是隔离的假全部被衡阳富士康调成事假和病假以及隔离期,富士康没有遵守国家劳动法,还有衡阳地区政府的懒政,只要身份证号码是42的全部隔离,不管最近行程都在衡阳都要隔离,一棍子打死所有身份证号码42开头的人,政府和富士康已经懒到无所作为,不发隔离工资,视中央政府为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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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3月10日,信息收悉后,我们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月7日、8日,衡阳富士康公司发出通知,2月10日复工。湖北籍未返乡员工需于2月10日前提供未返乡证明并经审核后方可复工。
春节期间,公司部分湖北籍员工居住在金龙公寓,位于金龙小区。2月3日,金龙小区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金龙小区实行临时封闭式管理,湖北籍员工和小区居民一起,居家隔离14天。2月17日,隔离解除。随后,居住在金龙公寓的湖北籍员工相继提交了个人轨迹证明,经审核后复工上班。
当前,公司对提交个人轨迹证明较晚,疫情隔离工资少发的情况进行核实,3月份全部补发到位。
感谢您对园区工作的关心支持!
白沙洲工业园区总工会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