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0
涉及单位:邵阳县农保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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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于2020年2月10日在新宁县回龙镇人民住院,因喉咙发炎和尿路感染需住院治疗,于2020年2月15日出院,总费用1570元。可今天2020年3月10日去邵阳县农保局报销医疗费工作人员说没1800不给报。我电话和工作人员说为什么在本地医院怎么都可以报,就在新宁县治了病到邵阳县就报不了呢,工作人员说这个你要去跟领导讲。我就怀疑新宁县治了病到邵阳县就报不了呢!难道新宁县不是邵阳管的吗?之前我老婆在邵阳县生小孩用了1200多,医生说在邵阳县农保只能把400多,我老婆农保在新宁,所以我跑去了新宁县报了700多,回新宁县回龙镇人民医院又报了300,我不知道新宁县和邵阳县农保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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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网上投诉“住院报销费为什么报不了”答复
您好,您通过湘问.投诉直通车反映的有关城乡居民医保报账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查阅了解当前的医疗保险政策,现答复如下:
1、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发〔2017〕3号)、《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邵人社发〔2017〕35号)、《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邵政办发〔2017〕1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外地住院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300元/次、市级及市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800元/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全市统一为50%。目前医疗保险为县级统筹,新宁县的医院对我县而言为外地市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为1800元,投诉人住院费用为1570元,没有达到住院报销起付线,所以不能报销医疗费用。
2、根据县发改局、县卫计局、县医保局《关于邵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邵发改〔2018〕5号)及县医保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分娩待遇的通知》(邵医保函〔2019〕10号)文件精神,参保人员县域外住院分娩按单病种包干进行定额补偿,县外二级及以上医院平产定额补偿1550元,剖宫产定额补偿2800元;县外一级及未定级医院平产定额补偿1000元,剖宫产定额补偿1800元。
3、目前医疗保险制度为县级统筹,各县医疗保险政策不一致,为了切实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按照《湖南省医保局关于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从2020年10月1日起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在市医保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全市各县区的定点医院同级互认工作,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邵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