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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邵东东方新城

时间:2020-02-08

涉及单位:邵东东方新城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本人在东方新城没有预售证的期间看房,售楼部的人当时介绍房子时要求出3万5千的手续费,在没有签任何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就让我把钱给了,感觉被骗了,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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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dxzjj2664586 2020-02-20 10:26:55

      尊敬的网友:
      我局收到邵东市委网信办转交投诉件,消费者于2020年2月8日通过网上投诉:邵东“东方新城”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取费用。经调查,“东方新城”项目由邵东县泰鑫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该项目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销售商品房收取款项行为,我局已于2019年10月24对其违规销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邵房罚决字【2019】第16号),责令公司停止违规行为,并处以罚款。2月18日,我局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投诉人,投诉人所缴纳的3万5千元“更名费”未存入公司账户,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投诉人已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2020年2月18日,我局就该投诉件及当事人所反映情况,约谈该项目负责人,如存在违规收取款项问题须及时退还,公司反映没有收取任何形式的“更名费”款项,并承诺加强对销售队伍的管理。投诉人如要解除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局已多次通过电视媒体、张贴公告、官网通告、微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告知,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敬请广大消费者防范风险。

      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8日

      邵东市委网信办 2020-02-11 11:23:23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送相关单位调处,感谢您的留言!
      邵东市委网信办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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