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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六都寨镇野鸡坳养猪场死灰复燃,再次违法排污

时间:2020-01-21

涉及单位:隆回县环境保护局 隆回县畜牧水产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工单件请转隆回县环境保护局、隆回县畜牧水产局。

关注到湖南省隆回县六都寨镇长砂龙村野鸡坳养猪场在多次打击处理后仍存在违法排污现象,现就有关情况投诉如下:

一、被投诉单位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六都寨镇长砂龙村野鸡坳养猪场(概述名,经营主体不详,下称养猪场)。

二、情况概述

长期以来,养猪场存在违法排污现象,违法排污量大、违法排污时间长、违法排污造成的环境影响严重。主要表现为:曾有大量未经处理的死猪随意丢弃在养猪场旁的山林里、长期存在大量污水随意排放、渗漏的情况,多次协调反馈无果。

该养猪场存在多年,对村民饮水一直有一定影响。但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处置。有村民反映养猪场与村干部权钱交易,致使日常监管缺位。(已启动证据收集,后续将另提件发当地纪委监委)

2019年1月,因附近山林有刺鼻臭味、饮用井水有明显异味无法饮用。2月,受村民委托,笔者曾提工单反映,县级监管部门介入后,养猪场搬离。

2020年1月,笔者再次接到村民反映,养猪场不知何时又一次在原址开始经营,继续排污。以现场发回的图片目测,未达到排污标准,未落实“三废”处理,废水废渣和废气均无完善的处理设施,对附近山林和山脚水井有较大影响。

三、期望结果

1、请有关监管主体查实后责令养猪场停止排污行为,消除影响,恢复环境原貌,赔偿修复损失。

2、依法追究养猪场法人和长砂龙村村委等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3、请及时转办并督导查证。查证处理工作结束后,请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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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0956167d83 2020-01-23 09:37:07

      投诉直通车栏目投诉人:
      您好!
      您反映隆回县六都寨镇长砂龙村野鸡坳养猪场又一次在原址开始经营,继续排污的问题,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安排环境执法人员于1月22日上午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野鸡坳养猪场建于2017年,建设地址为隆回县六都寨镇长砂龙村徐家14组,2019年12月更名为长砂龙养猪场,法人代表刘任志。现有肥猪栏舍2栋1480平方米,有兽医室、消毒室、围墙等防疫设施,在原来只有化粪池、干粪棚、雨污分流设施的基础上,新建了污水收集池、四级氧化塘、化尸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存栏生猪891头。
      二、调查情况
      (一)手续办理。经询问猪场负责人刘任志,该养猪场是2019年9月从原场主徐楚相手中购买,2019年12月13日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湖南省志鸿农牧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524MA4R223D0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资料已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初审通过,正在办理中。
      (二)环保设施。该猪场建设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五级化粪池1个400立方米、粪污收集池1个50立方米、氧化塘4个1300立方米、干粪棚1个30平方米、化尸池1 个20立方米、雨污分流等环保设施,投入建设资金50多万元。现场察看时,粪污收集池内的粪水不到一半容积,还没有污水流入化粪池和氧化塘。在干湿分离机未安装到位前,粪污由湖南辰河农业有机肥加工厂用吸污车抽取,用于制作有机肥,没有污水排出外环境。
      (三)生产经营。养猪场采取“公司+农户”模式,与邵东市宝东农牧有限公司合作代养。2020年1月7日,第一批进仔猪453头;1月13日,第二批进仔猪443头,两批共896头。因发病、挤压等造成5头小猪死亡,放入化尸池用烧碱化制处理,并做好台账登记,接受公司检查。
      三、存在问题
      (一)雨污分流不彻底。栏舍内的饮水器没有改成饮水碗,生猪饮水时漏出的水与尿液混流进入污管道,雨污分流不彻底。
      (二)干湿分离未到位。没有安装干湿分离机,污水收集池内的粪污未通过干湿分离机压榨处理,污水未进入化粪池进行厌氧发酵。
      四、处理意见
      (一)做好雨污分流。因非洲猪瘟疫防控的特殊性,要求养猪场在这批生猪全部出栏后,将两栋养殖栏舍的饮水器全部更换成饮水碗,大幅减少污水产生量。
      (二)安装好干湿分离机。限期在2020年2月22日前,安装好干湿分离机和污水泵,收集池内的粪污用污水泵抽上来进行干湿分离,废渣进入干粪棚堆积发酵,废水进入化粪池厌氧发酵,厌氧发酵后的污水流入氧化塘好氧处理。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要求养猪场年后与隆回县禾和动物无害化收集中心签订收集处理协议。由无害化收集中心免费给长砂龙养猪场安装一个小型冷库或冷柜,用于收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猪,解决环境污染隐患。
      五、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履职尽责,督促长砂龙养猪场完善猪场粪污处理设施。如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将按照“应查尽查、应罚尽罚、应移尽移”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理。
      衷心感谢您对隆回县生态环境工作关心和支持!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2020年1月23日

      隆回县委网信办 2020-01-22 17:05:55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情况已转给相关部门处理,感谢您的留言!

      隆回县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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