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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东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拒绝退回3000万购房款

时间:2014-08-09

涉及单位:长治市东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关于长治市东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拒绝退回购房者3000余万元购房款的情况说明

长治市委、市政府:

一、2012年5月24日,长治市城区郊区老顶山镇王村村民委员会(甲方)与长治江苏商会(乙方)签订苏商商贸城建设项目土地流转合同,合同大致内容为:王村将892亩土地租给江苏商会进行苏商华北国际贸易城投资建设,期限17年。

二、2012年6月6日,长治江苏商会(甲方)、贾先锋(乙方,贾先锋为商会执行会长)、陈卫卫(丙方,陈卫卫为商会常务副会长兼副秘书长)共同签订协议,内容为甲方承包给乙方492亩土地,承包给丙方400亩土地,根据政府要求统一规划设计方案共同建设“苏商华北国际贸易城”。

三、2012年12月7日,长治《郊区新闻》刊登关于郊区产业策划暨招商引资项目签约仪式金威大酒店举行,其中长治市郊区老顶山镇王村城中村改造为签约项目,投资方长治市东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2013年9月25日,《潞城新闻》整版刊登了由长治江苏商会•东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东晨凤凰公寓” 社区住宅楼即将全面公开销售。

五、2014年3月28日,长治市城区郊区老顶山镇王村村民委员会(甲方)与长治江苏商会(乙方)签订补充协议,由陈卫卫承包400亩(已按流转合同要求足额缴齐相关费用)土地变更为228.98亩,变更后228.98亩土地用途,严格按照长治市规划局确立的使用用途开发建设,甲方不得干涉。

六、2013年9月25日,长治市东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长治市和济医院往东600米(铁路南侧)开始销售凤凰公寓住宅楼(期房),至今共销售住房230余套,共收取房款高达3000余万元。

七、2014年3月20日,得到长治市东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付中当面告知,目前该项工程无法按原计划顺利进行,承诺书定于2014年5月31日前退回全部购房款。

2014年4月5日该公司贴出公告,称退款事宜要提前进行, 10日依次开始退款。

2014年4月10日,230余名购房者在东晨房地产未兑现承诺的情况下,集体去市政府请求帮助,市委秘书长于川答应协调办理此事,当日下午由市政府秘书长主持会议,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江华、郊区政府副书记、郊区公安局局长、郊区信访局局长、老顶山镇副书记、五名购房代表参加协调会,会议决定由郊区政府李书记协调此事,并答应4月17日给予明确答复,同时李江华局长也表态,限该公司法人陈卫卫3日之内出面解决此事,否则公安局将立案侦查。

2014年4月11日该公司贴出通知,从2014年4月14日起对要求退款住户做出如下安排:每天退10户,按购房合同编号为准,依次退款。

2014年4月11日下午,在售楼处临时决定退款(未公开通知),退款约10户。

2014年4月14日,开始按购房合同编号依次开始退款共10户。

2014年4月15日上午,停止办理退款业务。

2014年4月15日,200余名购房者再次到售楼处等待退款时,未见到任何一名负责人,也无任何关于退回购房款的答复,还扬言道“你们最好别把事情闹大了,否则,你们的钱就别指望能退,现在是没钱退给你们”。

2014年4月17日200余购房者如约来到郊区政府,迟迟不见“参会李书记”露面,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只好再次去市政府,可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站出来为大家处理此事,更多的只是推诿、安慰和解释。

该事件至今对200个家庭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心理压力直线上升、人心惶惶、寝食难安。

恳求市委、市政府能为百姓做主,走群众路线,为200余名购房者家庭主持公道,早日退回百姓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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