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25
涉及单位: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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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诉宜章县里田乡楼下村村委支书薛南清,贪污,报假账,
一个路灯本来需要600块钱左右,他自己买回来报账2000多。
还把装在强上的几十块钱的路灯也报账2000左右。
还把马路边的路灯用木材代替也报账2000多。
而且马路上的路灯是村民自己搞好的也拿来报账。
原本几千的材料就可以的工程报账3万以上。自己贪污1万以上
工程的安装费用,和电线费用,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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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你好!
您反映的路灯安装包括在2012年楼下村绿化亮化工程中,是楼下村2012年的“一事一议”项目,这个项目的承包方是汝城县文明乡人刘应中。双方签订了项目合同,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刘应中,税款由承包方承担。其中路灯安装的具体情况是:灯安装的具体情况:大路灯装了6个,2500元/个,小路灯7个,500元/个,共计18500元;其中大路灯电线杆1200元/根,电线、水管、开沟人工费、安装费等合计1300元,小路灯分为人工费、材料费计500元。项目于2012年10月份完工。
付款采用先预支再结账的方式,结账以工程结算清单为主。项目完工后,由村支书、主任及承包方共同验收;目前已经付给承包方85000元,还有14359.48元未付清(含税);项目施工过程中,村干部或村民都没有参与到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全部由承包方包工、包料完成。2012年同时开展绿化亮化工程的上渡村,也是由刘应中承包,通过对承包方和上渡村支书的询问,上渡村路灯安装的价格与楼下村的一样,并且工程款都是支付给刘应中本人,有支款凭证。
2012年楼下村绿化亮化工程作为“一事一议”项目,是由县减负办、县财政局严格审批的,对工程的具体内容、造价都有明确要求;该项目在2013年5月31日通过了省减负办检查。
综上所述,您反映的楼下村村支书薛南清在路灯安装项目中不存在贪污报假账的情况。
里田乡人民政府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