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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松木乡新竹村廖家皂村干部为所欲为藐视法律

时间:2014-03-06

涉及单位: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尊敬的领导:

我叫***(男)60岁,系湖南省衡阳市松木乡新竹村廖家皂组人,妻***60岁,媳妇**35岁,孙女***8岁,现向您举报:

一、松木乡新竹村廖家皂组长、会计出纳(为亲兄弟)非法剥夺我们一家老小的土地款,侵占我们的合法权益,理由是:我女儿(***)由于土地征收款一事起诉法院,后由法院强制执行划分土地款于她帐户中,三位村干部在2013年12月份分征地款时私自将我及妻子、媳妇、孙女的土地款非法剥夺。以前每次分钱之前队上干部组织并召开会议(一户一个代表必须到场),在会议上公布每个人所分得的土地款,自2013年下半年分土地款时便不在召开任何会议,直接划钱到帐户上,找村干部讨说法,会计还扬言要打人,气焰嚣张跋扈,他们竟大言不惭地无耻到“让你女儿把钱退回村上,你们才能分到钱,否则会把你女儿从村上划走的钱全部扣在你们全家人的头上”,这是什么逻辑?难道你的兄弟杀了人,要找你来偿命吗?这就是三位霸道的村干部,知法犯法,一手遮天,他们不讲道理,藐视法律,如今土地被卖,田不能耕地不能种,征收款被“强盗”霸占,我们已无任何经济来源,已经把我们一家老小往绝路上逼。

二、石鼓区松木乡工业园区(简称园区)自招商引资后,与投资商协谈的土地出让与转租合同,不出示与公示任何合同,不开群众会,土地转卖直接衔接村干部,在由村干部转发于村民帐户上,土地是老百姓的命根,作为集体村民我们有资格与权力知情过程,对此我们表示强烈的质疑。

三、我们多次与园区沟通,希望园区能出面帮助我们得到我们应得的血汗钱,园区以一句“无能为力”来宣告,我们很无奈。

四、作为村干部不作为,为非作歹,为官不公,园区作为地方父母官,置之不理,我们只想拿回属于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恳请纪委领导们来彻查此事,为我们一家老小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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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声在线衡阳分站 2014-05-20 15:31:30

    关于彭丽娟网络投诉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华声在线衡阳分站:

    2014年4月11日,松木经济开发区收到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华声在线衡阳分站的群众投诉调查函(函调字)第00367、000368号。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小平、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周爱民高度重视此事,分别作出指示,责成金源街道深入调查情况,妥善处理彭丽娟反映的相关问题。金源街道由街道纪工委书记牵头组成工作组,分别与新竹管理处干部、廖家皂组干部、群众代表和彭丽娟的父亲彭书林进行面谈,对土地款分配纠纷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廖家皂组组长、会计、出纳非法剥夺彭丽娟及其儿子段乐轩的土地补偿款分配权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2009年,彭丽娟与郴州市安仁县安仁镇村民邓新华结婚,婚后彭丽娟的户口并没有迁移到丈夫家中,她儿子段乐轩现在3岁了,户口落在廖家皂组,目前一家人 居住在长沙市。 2010年,该组因多个项目征地补偿款及年度分红召开分配会议,未能通过彭丽娟母子的分配方案。彭丽娟因此诉至石鼓区人民法院,2013年11月25日,石鼓区人民法院在该组干部及群众代表缺席的情况下宣判冻结该组账户,强制执行划拨现金78360元。法院判决后不久,执行庭法官文建林通知该组干部和其父彭书林在石鼓区法院协调,提出“适当予以补偿,妥善处理”的方案,协调未成功,该款项被划到彭丽娟账户。本组组民得知款项被划给彭丽娟后,要求组干部将在法院未调解好之前将被法院划出的款项从其父彭书林及家庭成员中扣除追回。2013年12月7日,该组分配土地补偿款,彭书林家四人应得6400元,组干部暂未发放。理由是对彭丽娟的儿子段乐轩的户口落户不知情,没有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2/3成员的同意,对入户该组的程序提出异议;而且彭丽娟外嫁后未向该组要求土地耕种及分红,到目前为止,未和组干部及群众代表见面协商。现该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已向石鼓区检察院提出申诉,向石鼓区法院提出抗诉。 彭书林因为征地补偿款暂未发放到市信访局上访,市信访局领导给予答复称:该土地款分配争议已经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希望通过法院调解,并劝导彭书林依靠法律途径依法办事。

    二、关于村、组干部作风霸道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彭丽娟向市纪委反映3个村干部作风霸道,与事实不符。

    为协调解决彭丽娟征地补偿款的问题,金源街道驻村干部去年年底与该村支部书记、村委员就彭书林父女土地款分配争议的问题已与法院衔接,与所属小组干部、群众代表多次召开协调会,并咨询石鼓区法院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其父女依法办事,依法调解。现新竹管理处、廖家皂管理小组保留向彭书林父女在各类网站发表的不实言论控告申诉的权力,并要求彭丽娟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经核实后,彭丽娟本人承认反映村、组干部的有关情况及言词有误,愿意赔礼道歉。调查了解3位组干部中,组长彭建新与彭书林为叔侄关系,与彭丽娟是堂兄妹关系,在法院调解时与彭书林有口舌之争。 彭丽娟本人一直居住在长沙,从未到所在的村、街道和经开区反应任何相关情况,其父彭书林将法院判决书一份复印件送达金源街道作为留底。彭丽娟在信访件反映,多次到经开区、石鼓区、金源街道和所在的村进行沟通与事实不符。

    三、处理结果

    2014年4月27日,新竹管理处支部委员李清波组织廖家皂管理小组组长彭建新、组会计顿庆武、当事人彭书林为土地补偿款分配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打电话与彭丽娟联系,彭丽娟本人同意近期回衡阳与廖家皂组进一步沟通。廖家皂组干部及群众代表同意与彭丽娟、彭书林一道到法院,由法院牵共组织调解,化解矛盾。

    湖南省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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