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3
涉及单位:赫山区水利局、益阳市水务局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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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江防洪大堤(益阳市赫山区千家洲新华堤段)的违法建筑紧锣密鼓地进行,当地群众反映后,益阳市水务局和赫山区水利局联合执法,先后两次下发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可是,违法建筑者通过找关系,用“糖衣炮弹”轮番轰炸,个别公职人员“中弹”后,改弦易辙,在几次回复中,前后内容十分自相矛盾,漏洞百出,难以自圆其说,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滑天下之大稽,丢人现眼,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绞尽脑汁地为违法建筑者说话,以一些站不住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所谓理由,替违法建筑者穿上市里招商引资项目的盔甲。广大群众纳闷:一是益阳市招商引资项目的地点在赫山区龙岭工业园,与资江防洪大堤相隔很远,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二是在没有经过湖南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审批的前提下,擅自违法开工建设,如果大家都这样,不是乱了套吗?三是“顺德城益阳建设物质储备中心”为什么放在危及益阳人民、乃至湖南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资江防洪大堤上来建设?益阳这么大的地方,难道不可以放在益阳的其它地方来建设?四是相关职能部门回复资江大堤新华堤段违法建筑问题时出尔反尔,反复无常,像个“变色龙”,其公信力何在?上述四点似乎可以折射出——个别公职人员“中弹”发了横财后,手软了,嘴也软了,于是昧着良心讲话,愚弄老百姓,让违法建筑者继续违法建筑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第四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工程,特别是水坝和堤防的安全”。
请问:资江防洪大堤新华堤段违法建筑“钉子户”什么时候能拔掉?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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