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的 陈 述
2004年12月底因工作的需要我出差去湖南长沙在返回上海的航班飞机上,看到飞机上为乘客准备阅览的《潇湘晨报》上刊登了一则位于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商圈有一楼盘(原北斗星百货商厦)正在火暴租、售商铺中的消息,共同参与营销、企划的有香港和上海几大公司,同时还亮出再造一个上海七浦路批发市场赚钱的良机,售楼价每平方米约5000元~10000元不等(按楼层和商铺的位置而定)。
我来自上海,因为工作的原因对市场上商铺销售及价格有所略知,再加上由于地域差异,长沙市的房地产开放市场价格远低于上海及沿海发达城市。鉴于这些因素,回到上海经反复酝酿于2005年元旦过后就邀约了我的另一位朋友一同赴长沙,对长沙市的发展远景和该楼盘的实地情况及周遍环境进行了详细考量,作为湖南省会所在地的长沙市又以华中地区开发、开放的领军城市,同时又是通往我国南方的主要交通枢纽,其辐射面之广涵待首肯。
地理优势、投资优势、管理优势、功能优势、政策优势等深深感染了我,于是即与售楼处的代表签暑一份订购4 个商铺的预售合同(分布在该楼盘的 二楼 2个单元、三楼1个 单元、四楼1个 单元)。
因为是异地购置产权房,权衡了我当时的实际经济状况,我拟订了一次性付清商铺买卖所需款项预算计划,于2005年元月中旬再次飞赴长沙办理商铺买卖合同的手续及缴付商铺买卖的款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法律法规,我本着严格遵守合同中所例条款,履行了一个公民理应遵循的法律准则,同时期待开发商能与我们业主共同履行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业主不被侵权。
因为是期房,合同中明确了开发商将已分割成小户型并按统一标准装修完毕的商铺交付给业主,并在交房后的365天内交付产权证(也就是在2005年9月31日前)的时间。当时在办理商铺买卖手续时,因开发商执业手续不完善(据当时在场的财务人员说)故该公司财务部门的出纳员无法开据有效的工商税务发票只能以收据替代,并承诺公司一旦完备执业手续领取工商税务发票后,立即通知各业主再凭收据换领发票,因为我是外阜业主且长沙又非亲沾姑的,故只能等待开发商的电话或以邮寄的方式书面予以通知。
由于工作繁忙,在日后的一段日子里也没顾及发票的事再说开发商应有对业主告知义务,如有重大事宜他们应该会通知我的。到了2005年5月我出差到了长沙,顺便去维多利看了看装修进度和商铺销售动态(在这期间内公司方或销售代表从未有人用任何方式与我沟通),从表面上看商场分割装修正在进行中,再去售楼处了解商铺销售情况时,似乎一切都有违初始。
踏进售楼办公室门,被眼前许多陌生脸且又挂着维多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代表的识别胸卡所惊诧,于是我就向在场的其他销售代表询问当时为我办理商铺买卖的销售代表姜XX时,得知他已离职了。当时我就非常纳闷:似乎有被愚弄和忽悠之嫌,房屋买卖非“小菜一碟”,按理说开发商(卖方)在与业主(买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相关款项后,在未交房的过程中应指派专人(销售代表)对业主实施跟踪服务直至交房验收合格业主无疑。在这过程中,销售代表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不可低估,他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信息的传送带,开发商在企划、营销、策略上有较大动作或公司管理人员的人事变更应向业主说明。但是,开发商在收取业主购房款后就以很不严肃和极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敷衍业主,真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就在我向公司方追问其由时,办公室门外传出阵阵喧闹嘈杂声,因方言的障碍经仔细辩听:当时财务出纳开出的收据早就可以换领发票,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不主动通知业主前来换领正式发票(尤其是外地业主)。在等待下发产权证的的同时,开发商用要核对相关有效材料,要求业主将所有材料交到该公司,等核对完了再返还给业主。对于开发商的这一要求,业主们都没太多的顾忌和提防(考虑到我在上海,来回跑也不方便,我就将所有材料存放在长沙的一位朋友处并委托他我不在长沙的时候由他代我办理同时写了一份委托书),等到我再看见商铺买卖合同时,发现合同上的法人已变更,然在法人名单上只是加盖了现法人的私章而已,并无加盖合法有效的变更章。开发商可以作为而不作为,对该公司的“诚信”度表示怀疑,有被蓄意预谋诈骗之嫌。得知这一消息后,血如潮涌、苦口难言,预示着我的投资将血本无无归,郁闷之极。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补充说明:我是一个单身女子(1997年12月离异),本来就体弱多病长期服药维持,遭遇情感上的重创但又不愿流露,只有努力再努力的多给自己安排工作来冲淡痛苦的回忆。久而久之由于长时间的压抑和封闭自己,在97年~99年间做了2次手术。经历了2次手术后我的身体也每况逾下。原患有心肌炎后遗症,在2000年始又被查出患上甲亢和低血糖,甲亢的症状就是情绪波动很大,加上心肌炎和低血糖的作用,一旦情绪波动或受周围气氛、环境的影响,容易心动过速、室早和供血供氧不足而昏迷。正因为这样的身体,那次从长沙回来在黄花机场已领了登机牌,在过安检时突然晕倒在地,经机场救护中心的医务人员紧急施救后又转送到长沙湘雅二院作进一步的治疗才得以转危为安。
由于是突发事件,机场地勤值班室将我的机票作了改签(我买了折扣机票是不得改签的),当我回到酒店住处才知道那天是“护士节”,(2005年 5月12日),长沙晚报在第二天(5月13日)刊登了题为《紧急抢救 机场旅客》的文章,报导了我在机场所发生的惊人一幕并赞扬了白衣天使治病救人的崇高精神。
原以为倾其所有做这个选择也希望自己余生不必为生活担忧,有能力的话也可以给孩子创造一些财富。然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由于开发商的心述不正、管理混乱,在完全不具备营业条件的前提下,强行开业,使得生意非常惨淡。
其实开发商一直就没有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逐一履行。2006年的4 月,我去长沙实地观察,如果商场能够正常启动运作,我将考虑究竟是自己做还是转租给他人经营。
带着这样想法去了维多利购物中心,呈现在我眼前的状况又让我咤舌吃惊,一直没有开启归我所有的二楼那2间商铺的卷帘门已打开,里面放置了3、4个花车(展示欲待出售商品的货架),经询问邻家正在经营的老板,原来是在2006年的春节期间商场招商部门在未经得我的同意(从未与我联系过)擅自将我在二楼所购置的2个商铺租赁给他人经营数月,并从中谋取非法利润而我却全然不知,开发商屡次违反了合同中的初始原则和承诺,实属侵权。
眼见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并遭到侵犯,企能熟视无睹吗?我找到招商部质问却被冷落,有嗑瓜子的 、有嘴里嚼着槟榔蔓不仅心的样子、有三、五一群围坐在一起调侃的,就是没人接待我。看到这样的懒散工作作风和态度,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浑身颤抖,又一次被惨状击倒于4月20日晕倒在地被人发现送往长沙旺旺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在住院治疗过程中,该院内分泌科的刘主任和九楼病房的姚主任对我的病情很重视,拟订治疗方案并做了周密仔细的检查,发现我除已有的几种疾病外,从化检报告上数据和临床观察,我还患有极为痛苦的忧郁症,病情已达中、重度。一个在这座城市里举目无亲的外地人、一个曾经饱受情感伤痛至今仍孜身一人的单身女子、一个不甘被病痛折服、渴望幸福快乐的人,惯以阳光、坚强、聪慧、贤淑及特有的高雅气质征服他人,而如今的我人不鬼样的样子,整天忧心憧憧、神色恍惚、魂不守身,厌世、寻短,生不如死的欲望越发强烈,不仅亲朋好友不能理解和接受,有时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谁?怎么会变成这样啊……惨、惨、惨!!!
因逢五一劳动节,4月30日办理了出院手5月1日回上海,在回沪休息养病的这段日子里,(因为受商铺闹心事的影响,目前我无法正常工作)压抑的心竟一刻都没松弛过。因为从小受到良好的传统教育再加上自身数质修养,我并没有给开发商施加任何压力,相信会他们会拿出更好更切合实际的办法来改变目前的不良状况,使之逐渐走出困境。
2006年9月底,按照合同上写的距发放产权证的时间快到了,于是我打起精神,再度赴长沙试图可以按时拿到属于我的商铺产权证。到了那儿看见还是如同前几次一样,少了人气多了闭门羹,据在场的部分当地业主说,产权证根本就办不下来,我们都被骗了,被害惨咯。
我想此时凡所购置该中心商铺的所有业主,目睹这样的惨状都会心寒、都会痛心,因为我们所付出的已经远远超出商铺的标价。人力、物力、财力等是无法用计量公式来衡量,也许这中间有些业主的状况要比我更惨,但是他们多少还能得到家人和亲友的爱抚,会给予精神上的支持以至不被击倒。
而我呢?离异后我一直独居在一简陋的出租屋里,其租金也是前夫为我支出。因为身体的原因不想再去拖累别人而坚持单身,我的病离不开药,长期下来不见好转反而更糟。思前顾后越想越伤感更加重了病情的恶化,在长沙的短短几天内多次出现晕倒,终因支撑不住于2006年9月20日至2006年9月27日再次住进了长沙的旺旺医院进行治疗。回到上海后我继续治疗,除必须的药物还增加了大量的抗焦虑的镇静剂。服用了这类药后出现了过敏以至生活起居都受到影响。
在治疗过程中,我发现曾经做过两次手术的部位又出现了异常症状(乳腺癌),于是我到了曾经做过手术的医院(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普外科)并找到了当时为我做手术的戴谦诚医生(现已是研究生导师、普外科主任、女性乳腺癌术后第一次整形再造专家),时隔近十年,出于医生的职责他立即要我住院并施手术。同年的12月4日我又以乳腺病第三次住进了该院的外科病房,也就是说在同一年内(2006年)三次住院(其中一次手术),仅三次住院一次手术就花费了数万元。近期还有一项手术在预约中(鼻中隔偏曲、右鼻腔黏膜大面积溃疡糜烂、已做过2次激光术无果),
经历了常人难以接受的磨难和刊刻,一路走来确实很有着不一般的艰辛和曲折,生命对于我已经不重要了,只想在我有生之年尽可能的少一些烦恼多一些快乐和安康,与其血本无归(近四十万元)倒不如用这笔钱去贫困山村建一所希望小学,或者去帮助那些比我更需要的少儿白血病患者,如果我的此举能使贫困的孩子得到上学的机会、改变孩子们的追求梦想;如果我的此举能挽回那些白血病孩子的一线生存希望,我想我应该是死而无憾。(曾经多次为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捐款、在长沙期间从电视上看到一位白血病少女患者因为家境贫困债台高筑无钱继续治疗,无助的父亲只能含泪背着女儿伤心回家的背影,当即联系媒体用我的真情能使小女孩的生命得到延续,我是一个性格非常淡定不喜欢张扬的人,所以每次都坚持不留姓名),因为我不可能有大的作为去拯救未来,我只是在尽我最大的所限完成慈善公益以回报社会大众和亲朋好友对我的关爱。
而现在的我势单力薄加上疾病缠身,想作为也不可能,同时我也不愿带着这些遗憾西归天国。今天的陈述欲求助于地方政府、司法、职能部门,恳请能为我讨回公道使我的权益能够得到保护而不受侵犯。
陈述中所列举的长沙市开福区维多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在商铺买卖过程中存在的合同违约在先、不能按时交房、虚假、欺骗、侵权等绝对真实,若在今后的调查中发现我所提供讯息有失实谎报,我将接受司法对我做出的公正惩处。
此致!
陈述人:吴洁
上海市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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