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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调查③|精品低价房是个幌子,“套”租客看房费?

时间:2025-03-15 18:06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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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3月15日讯(记者 谢龙彪 余茜)房屋图片精美、月租金低至800元、毗邻地铁站口……这样的“梦中情房”,你想租吗?然而,租客实地看房,要先交286元看房费,看到的房子也“货不对板”,根本不是网上宣传的“精品”低价房。租客要求退还看房费,中介玩起了“太极”。

近日,长沙市民王女士反映,她遭遇了这样的租房“套路”。她直指中介虚假宣传,“坑”租客的看房费。

先交服务费,看的房子根本不是网上的“梦中情房”

2月8日,王女士在安居客上搜索租房信息,被长沙天心区黄土岭周边的一套月租金只要800元、装饰精美的房子图片吸引,心想遇到了“梦中情房”。她与该房源发布者长沙一间房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一间房公寓”)经纪人取得联系,对方称,看房需到门店登记,再联系房东看房。

随后,王女士在对方引导下,来到天心区汇金国际银座28楼一家名为“长沙公寓联盟”的工作室,工作人员登记王女士的租房需求后告诉她,看房需先交286元信息服务费,房东才会带她看房,看到满意为止,不交钱则不能看房。

“来都来了,还是想看一下。”王女士交了286元后,一名自称房东的男子联系了她,“他说我在网上看到的租房图片是‘特价房’,仅首月租金特惠800元,第二个月会变回市场价,月租金1600元。”王女士觉得这个价格远超自己的预算。

该男子便推荐王女士看了另外一套房子。“他带我看的房子和网上看到的那套相差太远。”王女士说,事后对方态度便很敷衍,她要求再看其它房源,对方也不回复消息。

王女士对此不满意,联系“长沙公寓联盟”,要求退还看房信息服务费,却遭到拒绝。对方告诉她,“可继续安排看房,直到满意为止。”

中介低价宣传、引流看房,收取看房费“绑定”租客

2月18日,记者以租房者身份,与“一间房公寓”中介人员取得联系。在这名中介引导下,记者来到汇金国际银座28楼“长沙公寓联盟”工作室,工作室门口贴着“长沙公寓联盟同城找房”标识,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询问记者由谁推荐而来,核实信息后,她向记者详细介绍了租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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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表示,想租网上看到的黄土岭地铁站附近一套标价880元/月的1室1厅1卫房型。

该工作人员解释,“该房源属于特价房,所标价格仅为首月租金,次月将按正常市场价计费。”她说,该房源网上标价880元/月,次月按市场价可能会超过2000元。因此,她建议记者按预算范围选择另外的房源。

该工作人员随后称,需要先支付一笔286元的服务费,就可以不限次数在长沙市范围内看房,找到满意的房源并入住为止。

记者与该工作人员交谈期间,又有3名租客来到工作室。其中一名男子支付了286元服务费,另外两名租客则对“特价房”和“交钱看房”的做法表示了疑虑。

现场一名租客说,对“交费看房”心里没底,怕被“绑定”,“就怕他们网上宣传的房子是个幌子,如果被推荐看其他房子,跟心理预期相差较大,不仅浪费时间,退费也难。”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房屋租赁行业人士介绍,目前长沙正规租房约定俗成的标准是:看房前不收取看房费,客人看好房子签了合同后再交费,金额一般为房屋半个月的租金。

记者检索发现,合肥、杭州等地也发布过消费提醒,让消费者不要受低租金诱惑,警惕看房前先收费、看房费不会因为租房不成功而退还,避免产生经济纠纷。

“货不对板”涉虚假宣传,租客有权要求退还看房费

记者将王女士遇到的情况反映给相关职能部门,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入下,“长沙公寓联盟”退还了王女士286元服务费。

对此,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龙腾表示,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或欺诈。“租房中介通过低价租金、精美图片吸引看房,并被收取看房费,但中介实际提供的房源与宣传严重不符,因此王女士有权要求退还看房费。”他说。

另外,中介以“不交钱不能看房”为由,要求客户支付信息服务费,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平交易权”“禁止强制交易”规定,消费者有权拒绝此类不合理要求。

龙腾还提醒,对于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屋,租客应仔细甄别,不可盲目相信网络上的租房信息。正规中介仅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收取佣金,看房前消费者应谨慎缴纳“信息服务费”“带看费”等费用,同时留存交易凭证、聊天记录、合同等资料信息,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刘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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