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3 16:20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16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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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0月13日讯(记者 谢龙彪 曾映雪) 签约成为经销商,公司却不按合同履约配货。近日,网友周先生向华声在线《消费投诉》栏目发帖投诉,与湖南亿美艺家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美艺家”)合作经销装饰画,交了2万元货款,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发货。
对此,亿美艺家回应,需先签终止协议才能发货。
投诉:公司不履约 合同附加条款成“一纸空文”
8月初,周先生在抖音上看到亿美艺家“文鼎汇装饰画”招经销代理的推广视频。业务员介绍,签约成为经销商,可以享受最低60元/㎡的进货价政策,同时,公司还赠送样品、销售返利、开业支持等。
亿美艺家业务员介绍的代理商合作政策及进货价格。
8月29日,周先生从外地来到长沙县实地考察,在准备签合同时,他发现合同中有多项条款与业务员描述的不一致,“2万元投资款只能作为预付款,后期进货需另付货款,公司按进货金额每次返10%。”为打消周先生的顾虑,公司在合同后附加了一条:“投资货款抵扣完前,进货无需任何其他费用,抵扣完后,进货打款”。
合同中关于附加条款的约定。
几天后,亿美艺家发来标价8188元的首批赠送样品。周先生发现,公司并未按照之前承诺的经销商价(75元/㎡),而是按220元/㎡价格标价。周先生提出质疑,公司对接的工作人员又按出厂价核算,将赠品定价为5325元。
随后,周先生要求公司继续配发2万元的货,“公司拒绝发货,要求我继续打款才发货,不认可合同附加条款。”
进货价分为“综合价”和“出厂价”两种。(以上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回应:需先签订合同终止协议才能发货
位于长沙县榔梨街道星湖路36号的亿美艺家。(记者 摄)
10月10日,记者来到亿美艺家,公司相关负责人郭先生表示,合同上约定2万元为投资货款,后期进货按比例返利,“相当于进货1万元,只需要交9000元。”郭先生称,投资货款全部返完后,公司还将赠送运营补贴、装修补贴、运费补贴。
当记者问及周先生合同上的附加条款及公司不履约时,郭先生并未正面答复。他表示,可以按合同给周先生发货,但需先签订合同终止协议,“投资货款在抵扣已赠送的首批货8188元后,剩下的按出厂价继续拿货,公司不再提供任何返利和补贴。”
对于周先生提出的价格质疑,郭先生解释道,合同中约定经销商按出厂价进货,而综合价则是折算各类补贴和返利后的价格。
律师:附加条款具备法律效力 公司违约可向其追责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表示,补充条款是针对合同条款的变更,法律效力高于原本的合同条款。若公司未能履行补充协议,周先生可直接申请解除合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如因公司原因造成损失,周先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对公司进一步追责。
截至发稿,周先生担心公司不守信用,暂未同意签订终止协议,目前双方仍在协商中。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