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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海信广场收入驻品牌员工的入职押金 律师称无权收取

时间:2023-05-19 11:28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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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5月19日讯(记者 谢龙彪 曾映雪)“我跟品牌方签的劳务合同,入职时,商场收我押金,这合理吗?”近日,长沙市民黎女士在华声在线《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发帖反映,她入职长沙海信广场一品牌专柜当导购时,被商场管理方收取了押金,目前正在办理离职的她,被告知押金要用来抵扣迟到款。

长沙海信广场希思黎柜台。(记者 摄)

投诉:上岗先向商场交押金,离职退押金难

2021年7月,黎女士入职了希思黎(上海)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被分派至长沙海信广场的希思黎柜台担任销售服务一职。上岗前,商场管理方通知,入职需交530元押金。

商场管理方发布的入职须知。(投诉人 供图)

交完钱后,商场方开具了一张收据,收款单位为长沙海信广场实业有限公司,名目为“员工履约保证金”。

近期,黎女士打算离职,申请退还押金时被告知,她在工作期间因迟到早退产生了290元罚款,将从押金中扣除。黎女士对此难以接受,“我与希思黎签订的劳动合同,遵守的是公司的作息时间,商场方没有权利扣钱。”

调查:押金难退非个案,周边商场不需要交押金

5月17日,《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记者来到海信广场一楼走访,多家品牌方的导购向记者证实,自己入职时均向商场方交了押金。

有导购向记者反映,商场方承诺,离职时,押金会全额退还,但事先未告知押金会用于抵扣罚款。还有导购称,有同事离职已数月,押金至今未退。

随后,记者走访了五一商圈其它几家商场,希思黎柜台及部分其他化妆品品牌的导购告诉记者,入职时不需要向商场交押金。

商场:与品牌方联营管理,所有员工都要交押金

海信广场运营部刘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楼所有柜台工作人员入职后,均需要交“履约保证金”。她解释称,商场和品牌方属于联营管理模式,品牌方员工入职时,商场会根据内部管理要求,向品牌方收取员工个人履约保证金,“押金由谁出,是品牌方内部的事。”

长沙海信给黎女士开具的押金收据。(投诉人 供图)

“黎女士是在商场早会时迟到早退产生的罚款未交,她离职时,需扣除这部分罚款。”刘经理还表示,罚款一事会同步反馈给品牌方,若黎女士对此有异议,可以进一步沟通,商场将积极配合解决。

律师:商场和员工不存在劳务关系,无权向个人收取押金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表示,如果员工是和品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商场和员工之间不存在劳务关系,因此商场无权向员工个人收取押金,也不能以迟到早退为由向员工索要罚款。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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