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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上争议土地被征收”的回复

时间:2012-08-20 16:27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5887

  湘潭九华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

《村上争议土地被征收,村民纠纷变本加厉》一贴的回复函

  湖南日报群众工作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贵部群众投诉函1091号已收悉,九华示范区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就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响水乡桐塘村,石塘组村民张宗光家系国家重点工程沪昆高铁项目红线内拆迁户。2011年11月8日,张宗光的兄弟张岳云代表全家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并于当月28日,拆迁腾地完毕。管委会国土部门以及乡政府、村委会按照农村自拆自建原则,同意张家在本组位于桐塘小学后山林地的集体土地上建房。

  2、2011年12月25日,新塘组村民廖运连等人再次来到张宗光家的建房工地上实施阻工,推倒张家所建砖墙。张宗光与廖运连发生口角并有肢体接触,经法医鉴定,廖运连为轻微伤。

  谈命海以其母廖运连于2011年12月25日被打伤一直未处理为由多次上访。九华公安分局于2012年5月25日向张宗光下达了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关于谈命海提出赔偿医药费一事,依法告知谈命海应向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张宗光认为处罚事实不清,以自己没有打人为由不服此行政处罚决定,依法申请暂缓执行拘留,并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目前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之中。

  3、为从根本上解决此建房纠纷,九华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社会事业局、响水乡政府、桐塘村委会等部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协调。于2012年3月27日召集新塘组部分村民代表再次磋商,达成了协议:对新塘组提出有争议的土地,由响水乡人民政府补偿桐塘村新塘组79518元(该笔补偿款随即拨付给了新塘组)。当天签订协议后,新塘组组长谈命海、村民蔡细良、谈瑞=端虎代表村民组写出了承诺书,承诺补偿款到位后将积极配合党政部门参与协调,确保将问题解决。

  4、2012年6月8日清晨5时许,新塘组20余名村民再次来到张宗光家建房基地,将其已建到一层高的房屋全部推倒(经湘潭市物价认证中心鉴定,损失为8万元)。张宗光闻讯后驾车追赶推房人讨要说法,新塘组推房撤离人员指认张宗光开车撞伤了谈文志和谈端虎,并将张宗光及其汽车扣留,不准其离开。张宗光于6时09分报警,请求解救。九华公安分局处警民警于早上6时50分赶到现场处置,新塘组村民提出要6万元医药费才肯放人放车。在管委会、乡政府、村委会领导及民警的工作下,张家拿出了万元作为医药费。直至当天中午12时许,民警才将张宗光带离现场到分局接受询问调查,谈文志、谈端虎也随救护车到医院检查。办案民警对张宗光的汽车予以暂扣并进行了详细检查勘验。

  当天公安分局民警就谈命海投诉张宗光开车撞人一事,依法对双方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新塘组被询问人都指控张宗光开车故意将谈文志、谈端虎两人撞伤,还从车后拿出了刀;石塘组被询问人一致认为当时人多,张宗光开车的速度并不快,没有撞伤两人,是两人自己躺在地上;另外有其他组在场的证人则证明,张宗光确实开车了,但因人多,车速并不快,并没有撞伤两人,也没有拿刀的行为。张宗光本人在陈述中辩解自己没有驾车撞人的想法,也没有开车撞人和拿刀威胁的行为。

  目前,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被询问人的陈述、其他证人的证言及勘验检查情况和到医院取证等,均不能证实张宗光有故意开车撞人以及拿刀威胁的行为。

  湘潭九华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原投诉链接:争议土地被征收 村民纠纷变本加厉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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