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首页> 投诉直通车> 记者行动详情

58万元农民工工资讨了7年未到手

时间:2012-08-15 17:33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3508

 

  陈尧臣为农民工工资奔波了7年。

  58万元农民工工资讨了7年未到手

  本报记者 雷鸿涛 实习生 邓宇婷 童明杰 文/图

  农民工讨薪难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近日,来自湖北省监利县的陈尧臣找到《法制周报》记者求助。

  “我就像一只过街老鼠,家里妻子怨,外面债主逼,有时我只能跪地求饶。”今年57岁的陈尧臣,既是农民工又是包工头,7年来他一直在做一件事——为100多名农民工讨薪。现在问题是,当初他负责施工的酒店破产了,建设公司也不见了。他就像一个皮球被人踢来踢去。

  公司破产拖欠农民工工资58万

  2012年7月30日傍晚,岳阳市步行街车水马龙,南天大厦就位于此黄金地段。陈尧臣和两名农民工再次来到这里,百感交集。当初他们100多名农民工装修的酒店,如今已变成了写字楼。

  2005年5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六冶金建设公司岳阳工程项目部(下称“项目部”)与岳阳市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柏泰公司”)签订《柏泰商务大酒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陈尧臣与100多名监利县的农民工参与了柏泰商务大酒店5至9楼的装饰装修工程。

  记者看到《施工合同》写着,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05年5月8日,整个工程的结算以94万元/层包干。陈尧臣说,自己是现场指挥人员,也就是俗称的“包工头”。

  施工3个月后,因工程资金没到位,项目部只好停工。此后,柏泰公司破产,欠下项目部142万元工程款,包括农民工工资58万元。包工头陈尧臣成了柏泰公司的债权人。

  记者目睹讨薪过程

  2005年8月,陈尧臣就开始带领农民工一起讨薪。“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的领导表态,将柏泰公司拟破产清偿债务。”2006年5月,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柏泰公司申请破产还债一案。

  今年6月6日,岳阳楼区法院出示了一份《回复》。《回复》称,据债权人资料统计,柏泰公司的总债务超过3000万元,而预计变现资产将不足1200万,分配形势十分严峻,而陈尧臣的讨薪要求超出了法院的职责权限。

  7月30日,本报记者与陈尧臣一起找到了岳阳市柏泰房地产公司破产管理人。其相关负责人杨焕辉表示:“要主张优先权,需以书面形式向破产管理人提出。”而7年来,陈尧臣虽多次找过破产管理人,但没人提醒他该怎样走程序申请。当天,陈尧臣向破产管理人提交了《关于岳阳市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中心应优先偿还申请人的民工工资申请书》。

  随后,陈尧臣又来到岳阳楼区法院。该院一位贺姓负责人坦言,陈尧臣反映的问题,他并不十分了解。“破产案在走程序,我们肯定会严格按照法律来办。”

  农民工工资享有优先受偿权

  8月2日,破产管理人作出了《关于陈尧臣主张装饰工程款优先权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回复》,理由有两个:第一,陈尧臣与柏泰公司没有合同关系。而且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六冶金建设公司的装修工程仅完成工程的37%,对整栋大楼的价值没有任何增加。第二,即使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权利人没有在法定期限6个月内主张,则已丧失。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郭涛律师认为此《回复》并不合理,装修装饰工程本质上属于建设工程,应当适用《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由相关规定可知,工资债权在执行分配中优先于国家税收受偿,明显区别于普通债权。建筑工程承包款中的债权中相当一部分是建筑工人的劳动工资,给予确保优先受偿符合人权高于债权的法律政策。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刘军律师也不认同破产管理人的说法。他表示,陈尧臣虽然与柏泰公司没有形式上的合同关系,但事实上,农民工进行了施工,建设方柏泰公司接受了装修的成果,实际上等于认可了双方事实上的合同关系。

  针对“对整栋大楼的价值没有任何增加”一说,刘军认为,烂尾是柏泰公司造成的,与装修没有因果关系。农民工的劳动物化为装饰本身,它是具有价值的。

  对于破产管理人提出的“权利人没有在法定期限6个月内主张”,陈尧臣表示,在人民法院受理柏泰公司破产案件前,他们就找到了岳阳市委、市政府以及岳阳楼区法院等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主张权利,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示,“农民工工资放弃优先权从何说起?”

  律师支招

  讨薪要及时

  去年底,长沙公益律师陈平凡和40名同行组成“免费律师团”,一个月内帮助农民工追回了200余万元工资。

  在此过程中,陈平凡发现,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严重缺失,连关乎自身利益的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他介绍,农民工讨薪最常见的问题有三个:

  问题一:工资找谁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农民工在要不到工资的情况下,可以找发包人索要,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的农民工承担责任。

  问题二:如何证明欠薪?

  工地出入证、工作证、工资条等都可以作为依据。农民工要注意保存证据。

  问题三:被欠薪怎么办?

  跟欠薪的人协调,协调不成,可向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向工程的发包人投诉。如果投诉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打工者应按月向用人单位领取或追讨工资,不能听任用人单位无限拖延,以致造成更大损失直至丧失仲裁时效,因为发生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只有60天。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发布评论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