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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没参保 为何全家都不能报销

时间:2012-08-09 08:59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9147

编辑同志:

我小孩5月份因病住院。孩子出院后,我们随即到我户口所在地沅陵县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申请医疗费用报销,但我家4口人,虽然有3人已缴费,却因我未缴纳而不予报销。

但我一直在深圳打工,养老及医疗都已在深圳入保多年,因此没有重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我找到县新农合办,工作人员说,虽然我家4口有3人参保,但1人没参保就不能报销。国家财政给每一位参加医疗保险的公民都有财政补贴,我已在深圳享受了国家财政的补贴,如若再在户籍所在地重复参保,岂不是拿了两份国家的补贴。不知道沅凌县这样规定是否符合政策呢?

张群雄

调查附记:

接到张群雄的反映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沅陵县新农合办。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由于新农合按文件规定是要求整户参合,而且卫生部及我省的相关规定都要求各县参合人数要达到90%以上。沅陵县50万农民,有10万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如果打工人员不参合,就不让该家庭参合,就很难完成参合数。该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卫生部、财政部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意见》,要求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进城务工的农民及随迁家属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加、重复享受待遇。但是卫生部门相关规定也要求农民全面参合,参合率要达到90%以上。现在基层左右为难,如果这些打工家庭没有整户参加,就把他们排除在参合之外,参合率就完不成任务。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对这部分人的情况进行了登记,等到10月份开2013年新农合会议,待合管委来决定,再考虑报销这部分人的医疗费用。

记者就此事采访省卫生厅农合管处,分管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我省新农合参合率达到了98.5%,由于新农合的收益度越来越高和受益面越来越大,大多数农民都愿意参加新农合。由于外出打工者大都是青壮年,而留在家里的都是老幼,如果大部分青壮年不参合,一方面影响参合资金的筹集,另一方面如果参合者都是老弱幼,也会影响到农合基金的使用。所以卫生部要求农民是整户参合。像张群雄这种情况,他应该在户口所在地参合。

记者又联系了张群雄,他说自己在深圳打工多年,单位已为每位工人买了相关医疗及养老保险等,这是劳动保障部门对工厂的强制要求,自己如果回到户口地再参加新农合,也就是重复参保了,这使他处于两难境地。城镇和农村的医保都是利民的好事,但两种医保的参保人员出现交叉,像张群雄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还需要有关部门研究对策进一步完善。

本报记者 田燕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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