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快活岭村村民,在2002年7月我通过拍买购得衡龙桥供销社华光村购销店房产,当年已取得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A09-G07-016)等国家法定凭证,因房屋年久失修,尤其是2010年S206公路大修,使用大的功率破碎机使屋脊震断了,大面积漏水,此情况省、市、区、镇、村委五级政府机构知晓,尤其是今年4、5月份雨水过多,已无法居住,5月份我们已向衡龙桥镇国土所,衡龙桥镇城建办,申请房屋翻修,已取得衡龙桥镇城建办批准,在原址重建房屋,正当我们准备妥当,正式开建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当地寺枫村村民组二十几人过来阻工,说地基是他们的,说我们买房只买天没买地,不准我们建房,我们把所有的原始凭证都复印给他们看,并请镇司法办的做沟通工作均无效,因当时买房都是我爸跟我说,你弟从小体弱多病,双脚走路都不能平衡,要我把购销店买下来开个小店让我弟弟有个安身之处,让他能自食其力,现在小店没了,房子也拆了,我弟已居无定所,生活无着落。我爸已去世,我妈快七十岁了,体弱多病,已中过风,我们三兄妹商议并报告给镇综治办朱书记,镇城建办,并报告给益阳市市场热线办公室,于2012年6月20日正式开工建房,谁知寺枫村村民打伤我妻子刘松贞并当着衡龙桥派出所2个民警的面把我们刚做好房屋的基础毁坏,我妻在民警的护送下到益阳沧水铺医院住院治疗。我想这些人敢公然伤人,敢当着警察面损坏别人的私有财产,这些人一定有黑恶势力在背后撑腰,恳请政府出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保一方和谐平安,请求政府严管,不要出现打人,损物事件发生。切实维护我的财产权益不受侵犯,并对行凶之人严惩,赔付医药费一切损失。 恳请媒体关注!谢谢!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