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16 08:57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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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谭琳静 实习生 刘晓玉)厂家的生产日期明明是2011年11月,到了超市的包装袋上却变成了2012年6月,休闲食品的生日被随意篡改,超市意图何在?记者近日跟随开福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部分中小型超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诸多食品安全隐患。
在金嘉生活超市、庆元红食品店,执法人员发现,大川豆、青豆、瓜子、花生、香蕉片等散装食品均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厂家。“这容易让消费者在不知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情况下购买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41条“食品经营者贮存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在金嘉生活超市,执法人员竟发现销售者擅自修改商品的包装日期,将熟食的生产日期推后了8个月。在一堆已经被装进小包装的好味屋豆干中,厂家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11月”,然而,在超市提供的外包装上,其电脑打印的生产日期却是“2012年6月29日”,上面还注明保质期是2012年7月29日。
工商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多注意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有关信息,在消费过程中,发现不良商家有类似欺骗行为,可向12315投诉举报。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