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5-23 09:25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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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长沙讯 5月20日,住在长沙市芙蓉区的刘晓军到河西的郁金香建材市场去买家具,前后遇到了两拨人找他收停车费。“听说自从西二环桥下整治变成停车场后,就出现了各种收费的人员,找他们要看收费的证件都说没带在身上,一个小时收5元,不知道我是不是被黑了。”
停车收费的“名堂多”,长沙市物价部门近期收到了多起相关投诉。长沙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的负责人昨日表示,市内所有的收费停车场都必须在显眼处设立公示牌,按照长价服[2011]162号文件的规定,为方便市民辨识,公示牌以绿、蓝、黄三种颜色代表不同的收费方式。分别是:政府定价(绿)、政府指导价(蓝)和市场调节价(黄)。记者戴丹
[公示牌颜色]
绿色(政府定价)
道路停车泊位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由政府定价。在繁华拥堵区,采用咪表收费标准的,按每15分钟计时收费,每15分钟1.5元(不足15分钟的按15分钟收费);无交费卡的,按每次12元收费(2小时内),超2小时按每小时6元收费。停车24小时最高限价45元。
在其他区域,采用咪表收费标准的,按每15分钟计时收费,每15分钟1元(不足15分钟的按15分钟计价);无交费卡的,按每次8元收费(2小时内),超过2小时按每小时4元收费。24小时最高限价为30元。
蓝色(政府指导价)
住宅小区、商住楼、机场、车站、码头和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内设停车场,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和市政工程附属停车场以及交通事故、故障、违法车辆指定停车场,开放式社区及背街小巷停车场,均实行政府指导价,经营者在政府指导价允许浮动的范围内自主确定。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与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不高于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黄色(市场调节价)
今年3月份,在解放中路华侨大厦开公司的车主肖双喜就遇到了一件让他十分气愤的事情,停车24小时,被要求收费115元。事后了解才知道,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自主确定,物价部门负责审批,这一类停车场往往没有设收费的上限,而是随行就市。因此,车主在停车的时候尤其要擦亮眼睛。
市场调节价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停车场经营者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成本补偿、合理利润、依法纳税的原则,自主确定。
监管措施
收费必须持证上岗
无论采取哪一种定价形式,收费停车场都必须进行价格公示。为防止个别人员私自收费,物价部门还规定:停车场收费人员必须佩戴市物价局统一制发的《收费员证》,持证收费。收费时,需出具由税务或财政提供的合法有效票据。“否则,车主可以拒付停车费,并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投诉,价格执法部门将严肃查处该类违规收费行为。”记者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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