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首页> 投诉直通车> 记者行动详情

医闹、号贩构成犯罪可追刑责

时间:2012-05-02 10:30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2973

在医院烧纸钱、摆灵堂、摆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等医闹行为将受到治安处罚甚至被追究刑责。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号贩等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七种行为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

【患方家属】

违规停尸将追责受罚

通告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患者及家属,通告提出,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对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及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等行为,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责。

【医疗机构】

设统一投诉窗口接受患者投诉

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

针对很多“医闹”源于沟通不畅的现实,通告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专家解读

【法律依据】 对医闹、号贩预防警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主任宫志刚教授表示,通告明确的7种禁止行为,实际上都是从《治安管理处罚法》而来,以通告的形式将这些内容提出来,说明了现阶段严打这些行为的重要性,强化管理。此次公布出来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预防再发生此类事件,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

宫志刚教授表示,在医疗机构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等行为,主要还是靠治安处罚。真正能构成犯罪而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就是人身伤害这一部分,达到刑法规定的程度,造成轻伤以上的,就会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措施】 医院门口设安检防危险品

全国政协委员、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专家凌锋多年来不断呼吁出台法规,防止“医院暴力”。

“保障医院秩序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就是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凌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警方介入后,将对此类行凶者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

凌锋介绍,随着医疗纠纷的增多,社会上已经出现了一个全新的职业——“医闹”。福建、黑龙江、江西、四川等地还曾发生过患者杀害医生的恶性事件。凌锋建议,目前,立竿见影防范恶性事件发生的办法是,各医院在入口处设立安检设备,刀具、棍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均不得入内。

■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

7种违规行为或将被追责

通告明确,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

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

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

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

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发布评论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