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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多家餐厅不告知收茶位费、调料费 长沙餐饮场所收费五花八门

时间:2021-03-15 09:21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20423

华声在线3月12日讯(记者 陈冷眉 谢龙彪)约上三五好友外出小聚,餐馆茶位费、碗筷费、调料费、纸巾费各类收费五花八门,收费动辄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这些收费是否合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华声在线《湘问·投诉直通车》记者走访长沙餐饮场所发现,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多家餐厅收取茶位费、碗筷费、调料费、纸巾费,甚至有商家仍向消费者收取餐位费,公然违反《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现象:多家餐馆未明确告知收取茶位费、调料费

2月25日中午,记者一行3人在新一番寿司长沙icity店点堂食,点了“榴莲妹妹”等5样堂食,享受会员价后,堂食总价164.4元,结账时被以2元/位的价格收取芥末调料费、纸巾费。记者发现,无论是记者还是其他到店消费的客人,店员点单时均未明确提醒消费者芥末、酱油、茶包等消费是要收费的,但菜单左下角位置有文字提醒。

同样,2月26日中午,记者在长沙伍厚德堂泊富店用餐,服务员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又以2元/位的价格收取了茶位费,2人用餐,共收取米饭、纸巾、茶位费10元。该店菜单上显示大麦茶为收费项目,价格2元,记者点餐时并没有点此项目,结账时被直接收取该项费用。

2月28日中午,记者一行三人在广殿渔村用餐,同样,在未告知的情况下,被以2元/人的价格收取餐位费。

2月中下旬,记者在长沙走访发现,多家餐厅甚至是长沙知名的餐饮大“ip”,均存在未事先告知消费者,直接收取“茶位费”“调料费”的情况,费用每人2元至5元不等。

提及网红餐厅西贝莜面村,很多消费者对其2020年6月因违规收取茶位费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责令整改一事仍有印象,长沙西贝莜面村的情况又怎样?记者近日在西贝长沙富兴时代店用餐体验时发现,桌上直接摆放着一壶茶,无论喝与不喝,结账时都会收取3元/位的茶水费,店家并未提前告知消费者,茶水需要收费。

记者在长沙伍厚德堂泊富店、新一番寿司长沙icity店、长沙广殿渔村用餐的消费清单,其中长沙广殿渔村收取了2元/人次的餐位费。

商家:退赔不合理费用,改进服务

3月8日,记者就上述情况分别致电上述餐饮商家。新一番寿司ICITY店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菜单上均按规定对“茶水费”或“调料费”明码标价,系合理收费。

广殿渔村负责人则解释,“餐位费”系电脑小票系统设置原因,未及时修改,该“餐位费”实乃米饭费和餐具费,若消费者对该项费用有疑义,可申请退赔。

伍厚德堂泊富店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大麦茶消费并非硬性规定,若顾客不需要,是不收费的。”该负责人对餐厅未提醒直接收费的行为予以道歉,并退赔了相关费用。

西贝莜面村长沙富兴时代店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茶水确实是直接摆放在桌上由消费者直接取用,但是同时他们也在菜单上按相关规定标注了茶水为收费项目。今后他们将进一步完善服务,在桌台上放置提醒茶水收费的标志,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调查:几块钱的事,你怎么看?

对于餐厅收取“茶位费”这类隐性费用,消费者会怎么看呢?3月4日,记者随机采访了数十位消费者,约七成消费者对餐厅收取这类费用,颇有微辞,但因为金额不多,多数人觉得没必要为了几块钱耽误时间、行程去计较。两成左右的消费者对商家收费表示理解,毕竟钱不多,如果商家事先告知或在菜单明显位置标明了收费标准,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消费,则无可厚非。还有约一成消费者则表示餐厅这类收费纯属霸王条款、隐形收费,是在薅消费者的羊毛,如果被自己碰到,会立马拉黑这家店,决不再次消费。

在随机采访中,受访者邓女士的观点颇具代表性。“餐厅以茶水名义进行收费,如在顾客消费前进行确认,这样收费有其合理性”,但邓女士认为,“餐厅以提供餐具的名义收费不合理,餐厅本应为顾客提供干净餐具,除非顾客拒绝使用餐厅的餐具,要求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这样,餐厅才可收取餐具费用。”

监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 尽到告知义务

虽然很多消费者对餐厅此举有疑义,但真正较真的人并不多。那么,“餐位费”到底可不可以收?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就以上问题,记者来到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进行咨询。

据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工作人员介绍,“《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餐位费是有禁止条款的,是明确不允许收取的。对于茶水费、米饭费等收费项目,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对消费者尽到告知义务。明文禁止的收费项目,不得向消费者收取。”

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还提醒消费者:在餐厅消费若遇到以上现象,消费者应保留好消费凭据,必要的情况下, 可以录音、录像取证,方便日后维权。工作人员还表示,12315、12345热线电话均可受理各类餐饮乱收费投诉,投诉受理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律师:餐厅如未提前告知或公示,则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湖南联合天成律师事务所蔡卫华律师认为,根据《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餐位费、开瓶费的收取是被明令禁止的。

对于茶水费、餐具费、纸巾费这类费用,如果餐厅进行了提前告知或公示,收取费用则是合理的。

“当然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蔡卫华律师认为,收取餐具费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餐馆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担相应的消毒费用,而不得将此转嫁给消费者。如果一些餐馆只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并收取费用,属于霸王条款。

此外,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经过消毒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纸巾,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不能因为餐具密封包装,就将消毒产生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违背了民事合同中的诚信公平原则。

如果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拒付餐具费、餐位费。如果餐馆有强迫性质的消费行为,消费者可进行投诉。对此,蔡卫华律师提醒道,如餐厅在消费者结账之前不明确告知此类收费事项及价格,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投诉或法律诉讼。

记者手记:“强收”无益 行业惯例并不意味着正当合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消费者真正在意的并不是几块钱的餐位费,而是是否被“强收”。对于茶位费、餐具费、米饭费等费用,行业惯例并不意味着正当合理。

餐饮行业本就属于服务行业,商家应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以消费者为本,各类收费服务应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消费,而不是动不动搬出“历来如此”“行业现象”来压人。

记者在此要提醒广大消费者,想要遏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发生,所有的消费者要行动起来,对侵犯自身权益的任何行为主动较真,果断说“不”,才会使那些利用消费者的信任和疏漏,来谋取不当利益的商家没空子可钻。

同时,也提醒广大餐饮行业经营者,对于一些需要向消费者额外收取费用的项目,应在店内及菜单上显眼位置明确标注并告知消费者;同时,还需加强对店内员工的培训,额外收费服务需主动向消费者告知,给予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如遇到消费纠纷,应耐心解释,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避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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