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2 09:09
来源: 湖南日报
浏览量:3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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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12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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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暑假期间到洞口县华韵舞蹈培训学校做兼职老师,该学校总校是怀化市中方县华韵青少年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工作结束时对方有8000元工资没有给我。当时分校的负责人李某承诺次月15日给我付款。可到了约定时间我问她要工资,她却把我微信拉黑了,电话也不接。我已到外地上学,多次请人和她协商,对方却态度恶劣拒绝协商。我辛辛苦苦打工是为了挣学费,这可是我交学费的钱。呼吁劳动执法部门严查这种欠薪行为,帮劳动者维权。
一名学生
记者追踪:
11月3日,中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洞口县工作时产生的劳资纠纷应由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处理。投诉人可携带相关情况说明及与工作单位产生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与工作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派发的工作证件、工作单位的工资清单或者单位同事的书面证明等)向洞口县劳动监察大队或仲裁院申请维权。
社会不断发展,人们就业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有不少大学生在假期打工,还有很多劳动者选择灵活就业。他们的权益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劳动者就业时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遭遇权益受损时才能更好地依法维权。
湖南日报记者 欧金玉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