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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物业费错转到他人户下 业主维权遭遇开发商、物业"踢皮球"

时间:2020-08-13 17:23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21982

华声在线8月13日讯(记者 孙楠楠 谢龙彪 )“开发商将房号登错,导致本该赠送给自己的三年物业费转到了他人户下。”近日,长沙网友吴女士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吐槽万国城MOMA的开发商当代置业(湖南)有限公司和湖南第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就转错物业费一事“踢皮球”。

投诉

赠送的三年物业费错转到他人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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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开具的这张“老带新”物业费奖励凭单中,姓名和联系方式都是吴女士的,但房号是另外一位业主的。(吴女士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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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调换房号前后所签订的购房合同部分截图。(吴女士 供图)

吴女士告诉记者,2014年7月,她在朋友的介绍下购买了万国城三期25栋一单元1605房,按当时开发商给出的“老带新”优惠政策,赠送了三年的物业费,置业顾问另赠送了一年的物业费。2015年8月,因对房子结构不满意,吴女士与开发商协商,换购了万国府17栋二单元2905房,按当时的优惠政策,开发商又赠送了一年的物业费。最终,吴女士获赠了5年的物业费,其中,“老带新”赠送的三年物业费由置业顾问办理赠送抵扣流程。

“2018年年底被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时,我才知道‘老带新’赠送的三年物业费并没有转到我换购后的2905房,而是转到了三期7栋2401房。”吴女士随后向物业公司反映了情况,并通过物业查到了开发商开具的“老带新”物业费奖励凭单,该凭单中,赠送的客户姓名及联系方式是吴女士的,但房号却是另一位业主的。

调查

当代置业承诺尽快协商解决

8月10日,记者与吴女士一同来到负责管理万国城三期17栋的第一物业服务中心,吴女士向记者及物业工作人员展示了自己的购房合同及“老带新”赠送三年物业费的凭证。一位王姓经理告诉记者,根据吴女士反馈的情况及相关凭证,可以看出确实是开发商登记出现户名与房号不一致的情况。

“物业费赠送抵扣流程是按房号进行结算,才出现赠错情况,因为时间过去几年了,当时的置业顾问及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已离职或调走,追责困难。”王经理表示,物业曾多次与2401户业主沟通,希望其能退还赠错的物业费,但遭到对方的拒绝,王经理建议吴女士将2401户业主起诉,追回属于自己的物业费。吴女士则认为是开发商和物业的责任,要起诉也应该由开发商起诉。

在记者的协调下,王经理给了当代置业(湖南)有限公司一位梁姓负责人的电话,梁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已了解了吴女士的情况,赠错物业费情况属实,因牵涉的人员和部门较多,且年代已久,需要时间核查,但公司会尽快拿出方案,与吴女士进行协商解决。

律师

开发商应对此事负责

湖南联合天成律师事务所蔡卫华律师表示,投诉人吴女士只与开发商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如确实是开发商方面导致的失误,则吴女士有权要求开发商对此事负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于物业公司给出的让吴女士去起诉2401房业主的方案是不合法的,吴女士与其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

吴女士的诉求能否得到解决,本栏目将继续关注。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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