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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防盗装置应自愿安装

时间:2019-11-20 10:40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5649

编辑同志: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规定,电动车实施免费注册登记,免行驶证,免年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免费为群众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申请注册登记只发放号牌,不制作也不发放行驶证。电动自行车登记项目只有三项,分别为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和注销登记,规定电动自行车登记后无需再作任何检验,不增加车主任何负担。

可是,耒阳市公安局从去年起,上牌就开始收费260元,到今年《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实施的9月后,还在继续收取登记费用。现在耒阳的电动车上牌是授权给电动车销售点,销售点收取271元登记上牌费用。耒阳的这种做法违反了有关规定,请有关部门督促其纠正。一市民

记者追踪:

11月7日,记者致电耒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回复称,电动车登记备案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一项便民安全防范措施。耒阳市电动车集中登记备案工作从2018年12月24日开始,并明确规定按照“一律无偿登记备案,一律自愿有偿安装防盗装置和办理商业赔付服务”的原则进行。防盗备案号牌由政府免费提供,自愿有偿安装防盗装备:电动两轮摩托车按每套120元/3年标准,由安防企业收取费用(含防盗电子标签安装费、使用服务费、三年盗抢赔付服务);50CC以下两轮燃油助力车按150元/车的标准收取费用(含防盗电子标签安装费、使用服务费、三年盗抢赔付服务);车主按照自愿原则,购买每车50元/1年、100元/2年、145元/3年的车辆三责及人身意外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记者认为,公安部门推行防盗装置当然是可以的,但还是要建立在车主完全自愿的原则之下,如果强行搭售只会引起群众反感。

湖南日报记者 田燕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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