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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动车充电方式不便民

时间:2019-10-16 09:07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9707

编辑同志:

双峰县中央龙廷小区的物业公司,强制业主办理电动车充电“半年卡”“年卡”,对偶尔充电的用户不方便也不公平。我是在校学生,中秋回家看望住在中央龙廷的爷爷奶奶,驾驶爷爷的电动车到小区想去充电,被告知必须购买半年卡或年卡才能进去充电。我说只充一次,付一次的钱可不可以,被告知只能办年卡。爷爷奶奶身体不好,骑车出去比较少,但偶尔也需要回乡下老家照料菜地,电动车是必不可少的,但买年卡的确划不来。不少业主也表示希望能购买次卡,可是物业根本无视业主需求,一些人只好用电梯搭载自家车辆上楼回家充电,安全隐患重重。希望管理部门能够重视此事,改进收费方式,方便业主充电。

关新

记者追踪:

9月30日,双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回复说,获悉业主投诉后,该中心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组织法规股、物业管理所现场调查。

中央龙廷小区2014年底交房,已有5年,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是双峰县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泰物业公司于2017年与开发商协调搭建了一个可容纳30多台电动摩托车的充电棚,免费让业主充电。但随着入住户数增加,电动摩托车数量增大,物业公司难以承担电费开支。故公司从2019年8月1日起实行电动摩托车付费充电,充电需办理充电卡,按时段收费,具体标准为:季卡100元,半年卡180元,年卡300元。

中央龙廷的充电设备是充值卡按时段充电,并非充电桩投币按次充电,故临时充电用户不方便。

双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所已经向安泰物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安泰物业立即整改,并要求安泰物业与业主协商在小区安装充电桩,方便业主,避免产生矛盾,更好地消除安全隐患。

湖南日报记者 欧金玉 通讯员 应宇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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