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武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应“位于武冈市春光新城楼盘欺骗消费者、不动产证遥遥无期”

时间:2019-06-13 09:46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6302

位于武冈市春光新城楼盘欺骗消费者,武冈春光新城13*15*18*17栋于2016年8月底开始交房在小区很多配套设施没有的前提下交房,交房近2年半之久不动产证仍然遥遥无期,同时3*4*5*6*7*8*9*10*11*12*14*16*19*栋到今年八月也都以交房2年时间,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无果,把责任推卸给不动产中心职能部门,说不动产登记职能部门不给开发商办理不动产证。请政府给予重视,还业主,一个公道。

试问武冈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到底是你们不肯办还是开发商资料手续不合法?开发商说不动产中心职能部门拖慢了我们不动产证的进度。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还春光新城所有业主们一个交待。

根据购房合同条款第十七条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完成该幢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后90日内办妥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后按照政府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日内办好土地使用权证。因出卖人的责任,致使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上述登记或手续,双方同意按自本合同规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办妥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请职能部门监督,还我们消费者一个公道。

武冈春光新城全体业主,请领导们主持公道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发布评论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