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1 10:04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59233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19-05-21 10:04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59233
编辑同志:
我现居住在溆浦县卢峰镇团结街,由于所住老房屋是1989年修建的,房屋多处裂缝,对我们祖孙三代的生命财产安全已构成威胁。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我向溆浦县住建局提交了“房屋翻修的申请报告”。经邻居、街道、卢峰镇政府签字,后来提交到县住建局规划股。住建局规划股说要提供房屋的定位坐标,又通过溆浦县国土测绘队勘测,出示“用地勘测定界范围图”及坐标,把所有申请资料递交到住建局设计室。但过了一个多月,我接到通知,说我家老屋的坐标定位属于农林用地,翻修房屋与总规划不符合,暂时不能办理建房手续。暂时到底是多久?一年还是三年,还是遥遥无期?都没说,那我们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呢?据了解,类似原因不能办理建房许可证的还有几十户,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
谢先生
记者追踪:
对此,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经查,该投诉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去年,住建局安排了专门人员对当事人的建房申请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方案编制及会议研究等工作。对照县城总体规划及《溆浦县城区私人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条款规定,当事人住房所在区域用地性质在县城总体规划中属于绿地,在此类用地范围内不得新建住房,此属城乡规划的强制性规定。对此,按照《溆浦县城私人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规定,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或产权调换安置解决。
安置的具体工作怎么开展,希望当地有关部门重视群众的要求,尽快帮助群众解决住房问题。
湖南日报记者 田燕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