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10 09:37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4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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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汽车租赁行业快速发展,一些公司为抢占市场,推出几十元甚至一元的日租车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羊毛出在羊身上”,租车公司采用低价策略打价格战,不仅没法保障服务质量,往往还在租赁合同中设计各种套路,打消费者租车押金的主意。
相关专家认为,当前租车行业的滥收费情况,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卖分”、不退押金等行为还涉嫌违法。记者梳理发现,租车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假报违章向消费者“卖分”赚钱。去年10月,西安市民刘尧在神州租车西安公司租车去甘肃。回西安还车后,神州租车告知其在甘肃超速,要罚款200元扣6分。如果30天内不去甘肃处理,要扣除3000元押金。神州租车员工主动向刘尧提议,可以按400元/分的价格向神州租车“买分”,不用自己去甘肃处理,嫌贵“可以再商量”。然而,刘尧自行向违章发生地交管局查询,得到的答复竟是:没有查询到违章信息。
记者梳理发现,假报违章向消费者“卖分”是租车公司常用“伎俩”。由于部分地区交通违章尚未实现网上跨省查询,而消费者不掌握所租车辆行驶证,又很难亲自返回事发地查询违章,租车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伪造违章情况,再向消费者“卖分”牟利。而买卖机动车辆处罚扣分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二是租车押金“好交难退”,暗藏各种条款。按照租车行业的通行“规矩”,租车公司在消费者还车后,可暂扣押金一个月,待结算完所有事项后再退还押金。一些公司动起歪脑筋,车退了押金退不了。一位贵阳市消费者反映,还车很顺利,可在等待退押金过程中,经营商关机、关门后“人间蒸发”,5000元押金一直退不回。此外,一些租车公司故意隐瞒一些车辆外伤或底盘伤,一旦消费者在接车时未注意,还车后就会被大量扣除押金。
三是交通保险“不保险”,损害消费者索赔利益。消费者在租车时被租车公司强制购买保险,但很多公司在合同中设置诸多“霸王条款”,出事后消费者索赔很困难。很多租车公司提供的保障与合同承诺不符。成都市民刘思逸告诉记者,今年1月,他在神州租车租用了一辆别克轿车,合同中写明该车承包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但他通过保险公司查询,发现该车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只有5万元。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