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01 09:43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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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永州市冷水滩区高溪市镇樟木凼村栗山组村民。本人自结婚以来,独立成户,漂泊在外,一直没在家乡建房。按照一户一宅和农村建房申请要求,2018年10月上旬,我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都盖章同意了。我又花钱请了冷水滩区国土部门测绘人员到现场勘探测绘,绘制了图纸。谁知,此后我跑了多次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均被告知不予办理建房手续。我为了依法办理建房手续,花了不少时间和金钱,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
为什么村、镇都同意我建房,到了上一级就行不通了?难道农民建房的政策各级政府规定不一样吗?恳请永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真心为民办实事,将村民建房的相关要求、办理流程公示到村组,别让百姓跑冤枉路,保障村民基本的宅基地使用权。小熊
记者追踪:
近日,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冷水滩分局回复说,该局接到该投诉后十分重视,立即会同规划、城建、城管及镇村干部调查核实。经查,投诉人拟建房用地位于高溪市镇樟木凼村栗山组,该选址占用自然保留地且位于永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此,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冷水滩分局对其新建房屋宅基地的用地申请不予批准。
村民建房选址明明不符合规划要求,高溪市镇规划站为何在村民建房申请表上盖章?1月18日,记者致电高溪市镇规划站刘站长,他说冷水滩区规划局于2018年年初才将农民建房规划前期审核工作交给镇规划站负责,但并未对经办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学习和指导。而镇规划站工作人员大多不是专业人员,并且一人身兼多职,加上信息也无法共享,镇规划站审核只是在村组签字确认是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在如不占用公路等小的方面稍微把关,根本没办法准确把握农民建房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最终能不能审批都是上级把关。
群众认为,政府要求农民依法建房,各级审核部门应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依法行政,符合条件的高效办结,不符合条件的及早告知,减少百姓的办事成本。而不能像高溪市镇规划站这样误导农民,费时费钱却办不了事。湖南日报记者 欧金玉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