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16 09:07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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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的母亲张云香是溆浦县中都乡上尚村村民,属于贫困低保户,在家干农活时从4米高处摔下,大腿内侧受伤,同时后背有刮伤。于2018年11月6日前往溆浦县中医院治疗,11月13日出院,住院费用总计2960多元。医院说,我母亲这种意外受伤的病人要去距离医院一公里的溆浦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报销。我们只好自己先把这2960多垫付完后再去报销。到了那儿,准备一大堆材料,折腾了3个多小时,最后说到账最晚要两个月。12月12日到账782元,折合下来报销比例26%,与政策宣传的大不一样。最让人想不通的是,意外伤害保险报销为何不能在医院直接审核抵扣,一定要让老百姓奔波呢?
小覃
记者追踪:
日前,溆浦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回复说,张的身份属于贫困低保户,病情属于外伤,本次住院总医疗费用2957.77元,按照《湖南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服务设施价格目录》等三个目录进行核算,扣除自费部分政策范围内费用为1921.4元,按医保系统自动核算(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500元/人/次),应支付的金额为782元。根据健康扶贫政策,贫困外伤病人在办理外伤结算手续后,持相应结算手续到溆浦县城乡居民医保“一站式”结算中心进行民政救助、特惠保、财政兜底等结算。张应持外伤结算手续到县城乡居民医保“一站式”结算中心进行结算,“一站式”结算中心会支付其相应的其他费用。
小覃告诉记者,他根本不知道还有一笔钱可以报销,他想不通,既然政策有报销,为何不一次性打到账户上,还要居民多跑几趟。折腾来折腾去,劳民伤财。记者致电该中心,居民是否符合政策应该报销的范围,信息早就翔实在册,为什么不能直接在医院结算?却要群众到处奔波?这名工作人员解释说,居民只要在本县住院治疗就可以直接结算。张云香明明是在溆浦县住院的,为何报销如此麻烦?呼吁有关部门及时调查,找出问题所在,方便百姓办事。
湖南日报记者 欧金玉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