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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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直通车》每日简报(3月19日)

时间:2018-03-19 16:28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21183

3月16日——3月18日,《投诉直通车》栏目共收有效投诉帖548条,衡阳、岳阳、邵阳等地投诉量位居前列。收到回复共52条,泰山火车站、中共溆浦县委宣传部、海尔客服、郴州市公共汽车公司、湖南移动在线、桃江县教育局、衡阳县江山学校、火车南站街道、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蒸湘区长湖片区、衡阳县第五中学、美的售后、衡阳县四中、长沙市邮政分公司、丹口镇人民政府、湘乡市交通局、衡南县网管办、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冷水滩网宣办、岳阳县网信办、呆鹰岭镇人民政府、金石桥镇人民政府、捷信中国HCC、张家界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杉桥镇人民政府、公交集团、湘乡市交通局、邵东十中、拼多多、公田镇人民政府、平江县教育体育局、洞口县人民医院等单位回复积极。

一、下列帖文,已发函或转交至相关单位正在调查。

1、《桑植县利福塔中学教学楼后面拉圾堆散发臭味》一帖,投诉已获处理。

2、《宁乡市新康路农商银行信贷经理不守时守约不负责任》一帖,投诉已获处理。

3、《溆浦县金鸡村豆腐渣公路导致车毁》一帖,已转交至三江镇人民政府。

4、《湘乡市毛田镇跃进村委拖欠、克扣沪昆高铁征地款》一帖,已转交至毛田镇纪委。

5、《创维售后乱收费》一帖,投诉已获处理。

二、回复精选

1、衡南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回应“衡南县铁丝塘镇农合办拒绝村民交农合”

衡南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回应:根据湘人社发201754号、南人社201730号文件精神,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对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分院)整体办理参保缴费,对家庭成员选择性参保缴费的一律不予以办理,家庭成员中有在异地参加医疗保险的,必须提供已参保人员的有效证件(如医疗保险证或缴费收据)。 如您确实在异地参加医保,请提供已参保人员的有效证件(如医疗保险证或缴费收据),即可单独为小孩办理医保手续。

2、冷水滩网宣办回应“永州市桐木井路梅湾城管大队无任何沟通悄悄强拆民宅”

冷水滩区城管执法局回应:经核查,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信访人所修建的围墙在年前已经开始施工,因未办理任何报建手续,我局梅湾大队和辖区办事处巡控人员发现后,对信访人下达了停建和接受调查通知书,信访人先后2次到我局梅湾大队接受过调查,我局执法人员已经明确告知信访人,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前不能施工,如果无手续强行施工所造成的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当时信访人明确表态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不施工。2018年3月13日,我局梅湾大队和辖区办事处控违人员巡查时发现,信访人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已经将围墙修建好,3月14日,我局梅湾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违建的围墙进行了拆除。 事后,信访人在拿不出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态度蛮横,出言不逊,纠集家人打电话无理取闹,而且扬言用网络造谣的方式威胁中伤我局执法人员。由于当事人情绪激动,已经听不进任何劝解,为避免激化矛盾我局执法人员不再接听其电话。如信访人确有报建手续可以提供给我局,造成的损失由我局进行承担。

3、湘乡市交通局回应“湘乡汽车站乱收费 私自涨价”

湘乡市交通运输局回应:从新飞村乘坐客车到湘乡市区(因新飞村隶属山枣镇),山枣至湘乡的核定票价为4.5元/人,五里桥至壕塘口核定票价为3.5元/人,都是按照发改局核定的价格收费。针对(湘C75951)车辆的司乘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未就票价收费标准情况向您作耐心细致解释,我局已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下一步我局将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客运市场监管,要求客运企业加强司乘人员综合素质的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如您再遇此类事件,请拨打电话:0731-56822310(市道路运输管理所),0731-56771919(湘乡客运分公司)进行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回应“株洲兰天驾校约考难,交钱找到门路就能约上”

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回应:支队驾管所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要求并使用公安部统一版考试系统进行考试,科目三考试过程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由系统自动生成随机安排考试车辆和考试员,由系统对考试项目自动进行评判,并纳入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考试过程全程音视频录像且保存三年,所监控中心每天有专人对考生过程进行音视频现场监管,对考生进行电话回访,对考试过程进行严格监督,严查考试员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违规。衷心感谢网友对驾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进行监督,对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我们将认真进行核实处理,并严格保密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支队纪委举报电话0731-28687021。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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