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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问·投诉直通车》每日简报(8月29日)

时间:2017-08-30 09:33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5396

8月28日,《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共收有效投诉帖223条,长沙、衡阳、张家界等地投诉量位居前列。收到回复共46条,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湖南移动在线、宜章县环境保护局、武冈市双牌镇政务中心、泉水镇人民政府、常宁市一中、峨眉山景区、湖南联通、衡南县教育局、沅陵县委网宣办、隆回县教育局、株洲中心医院、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宜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慈利县森林公安局、湘乡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单位回复积极。

一、下列帖文,已发函或转交至相关单位正在调查。

1.《举报衡南县三塘镇党员会计顶风违纪无人管》一帖,已转交至衡南县三塘镇政府。

2.《沅陵县龙泉府邸房产证迟迟不发》一帖,已转交至沅陵县住建局。

3.《易地扶贫搬迁不合理》一帖,已转交至沅陵县官庄镇人民政府。

4.《衡阳衡南幼儿园教育联盟垄断涨价》一帖,已转交至衡南县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二、回复精选

1.宜章县城管执法局回应“宜章聚福山庄门面石材加工污染严重”

宜章县环境保护局回应:

经查,宜章县聚福山庄临街门面有三家经营石材加工的店面:鑫福石材加工店、捷利石材加工店、江南石材加工店。对于三家石材加工店在石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音扰民问题,我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核实后,已经责令三家石材加工店经营者立即进行整改,在9月1日前未能整改到位的,我局将致函县科技和能源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该三家石材加工店停供生产加工用电。三家石材加工店经营者承诺立即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踪鑫福石材等三家石材加工店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群众身心健康。

宜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回复:

我局接到网友投诉后,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到聚福山庄石材店进行了现场查看,并联系了有关居民了解石材店的情况。按照职能划分,我局负责对人行道违规停车和占用人行道堆放货物这两个事项的规范管理,噪音和粉尘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畴。

8月25日上午,我局召集聚福山庄石材店的3家店主到办公室开座谈会,向他们告知了投诉直通车所反映的占道卸货问题,同时对他们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石材店主提出三项整改要求:一是不得在人行道上长时间堆积货物;二是不在人行道上装卸货物,影响行人通行;三是处理好污水问题,保证石材加工时不影响周边的环境卫生。石材店主当即表态,愿意配合我局的工作。

我局将继续对该问题进行跟踪管理,不定期进行巡查,确保居民良好的居家生活环境。

2.衡南县教育局回应“衡南县小升初中私立学校收费太贵”

衡南县教育局回复:

针对有家长反映我县民办学校收费太贵的情况,县教育局高度重视,于8月25日下午召集全县民办学校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民办学校秋季开学收费必须严格按照上学期的标准进行收取,不得涨价。所有收费项目必须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如未按要求执行,将严肃查处。会上,各民办学校负责人均承诺今年秋季开学收费一定严格按照上学期的标准执行,绝不涨价。对今年秋季开学收费情况,县教育、发改等职能部门将派员跟踪督查,以确保各民办学校秋季开学收费与上学期标准一致,不超标,在此,请广大学生家长放心。

3.武冈市双牌镇政务中心回应“双牌镇政务中心工作人员无视上班时间”

武冈市双牌镇政务中心回应:

我是双牌镇政府中心负责人,已收到您的投诉件,对您提出的无视上班纪律一事我中心首先进行说明,双牌镇政务中心我们都是要求工作人员8点30分前进行签到,严格考勤纪律,同时警务窗口工作人员于今天早上8点30分达到政务中心上班,上班后发现因上周停电,电脑超过3天后警务窗口工作人员无授权打开电脑内网系统进行办理业务,必须派出所副所长以上方可授权。针对前来办理事项的人员较多,事情比较紧急,政务中心紧急请求派出所副所长从武冈赶往双牌政务中心进行授权,因路途较远,耽误您的时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其次我中心设有阳光台,所有人员电话号码在阳光台进行了公布,如有业务需要咨询,您可打电话进行咨询,我们会第一时间帮您办理。最后,希望您留下电话号码,并对本中心已办理业务在网上进行回复,我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着重提高办事人员工作效率,提升优质服务,竭诚为双牌镇百姓服务!

4.隆回县教育局回应“隆回一中暑假提前开学没人管”

隆回县教育局回应:

2017年8月14日和8月16日,有网民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中反映“隆回一中暑假提前开学 没人管”“隆回一中暑假提前到18日开学进行补课交费”,接到舆情后,隆回县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工作组对网民反映的问题予以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经调查了解,隆回一中基于以下原因,高三于8月18日起返校开学:一是6月份,全县的高考、学考、初三学业水平考试均在该校设立考点,耽搁了很长一段学习时间。因高三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根据市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暑假期间可以补足耽误的学时。该校决定用暑假补足。二是应广大家长和学生强烈要求,参照其他县市的做法,绝大多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高三年级均在8月18日左右开学。

2.没有收取补课费用。经核查,隆回一中向高三学生进行预收取学杂费1520元。其中学费1000元和社会实践活动费、作业本费,保险费、代收取教辅资料费(新华书店开具票据)等(来期多退少补)。没有收取补课费用。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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