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1-21 08:42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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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喻婧
“我没钱,要钱你就去抢。”这话,不少家长在生气的时候习惯性地破口而出,没有人会想到就是这么一句气话,使得一个秀气的孩子做了傻事。
“如果知道是这样,孩子他爸是绝对不会说那样的话,不只是儿子后悔,我们都后悔啊。”11月18日,长沙市雨花区法院旁听席,一个中年妇女伤心地哭着,被告席上的男孩是她儿子。
男孩叫小辉,很小就跟着父母来到了长沙打工。“我和我老婆也就是打点零工,孩子上学开销真不小,即使再苦再累,为了孩子将来能有好前途,我们也认了。”父亲罗鸿介绍说,孩子成绩一般,读完初中就不想再读了。
罗鸿回忆,“那天他管我要钱,我正忙着,又怕他拿钱做坏事,所以就回了他一句‘我没钱,要钱你就去抢’。”让罗鸿没想到的是,8月14日,他说的这句气话,儿子小辉真的“照做”了。不久后,孩子以搭乘摩的为由,试图对人进行抢劫,被路过的父亲看到才阻止。父亲说:“我和他妈妈都在工地干活,只想着能多挣点钱,让孩子生活好点,却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
在雨花区人民法院法庭上的教育环节,小辉转过身对旁听席上的父母说:“爸爸妈妈,我错了,请你们原谅我。”
雨花区法院认为,小辉正处于青少年成长期间,心理素质不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事后能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也很好,对其适用缓刑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学习,且确实不至再危害社会,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