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15 08:15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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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浏阳市镇头镇双桥村高峰片人,现在我家两兄弟各自成家,全家9口人一个户口本,户主是我父亲。最近我们去镇派出所户籍办请求两兄弟分户口本,可是户籍民警以镇上下文件停止办理分户为由,拒绝办理。分户口这样的合法要求,镇政府有什么权利干涉。请问什么时候能解决这种懒政行为。
一村民
记者调查:
记者从浏阳市公安局镇头派出所了解到,根据湘政办发[2016]12号《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家庭户,可以办理分户手续。但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以及长沙市公安局《长公通(2014)203号文件》、浏阳市国土资源局《浏国土资函(2014)146号文件》等文件精神,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征地公告期限和范围内,公安机关应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手续。经了解,镇头镇双桥村高峰片已纳入征地拆迁范围,因此暂不能办理分户手续。对于因各种特殊情况确需办理分户的,可由派出所核实后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是申请人提交《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分户的相关材料; 二是申请人要在征地公告范围内分户的意见表上签署村组、镇政府征拆办、市国土局征迁办、市政府征迁办意见及公章。
湖南日报记者 田燕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