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1-07 08:34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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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拖了两年多还没办下来,长沙市韶山北路汇富中心数户业主通过不同方式维权,其中几户找到本报法援团律师,于今年7月向长沙市仲裁委申请裁决。近日,裁决书下达,每户业主获赔数千元不等。
吴先生是汇富中心业主之一,2008年装修入住后,直到现在仍没有见到自己的房产证,多次跟开发商协商无效,他和其他几位业主找到本报法援团律师、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刘明律师求助。
今年7月,刘明代表这几位业主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请求裁决开发商承担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并立即办妥房屋产权所有权证、国土使用权证交给业主。而开发商称,因为其合作单位擅自变更了规划,导致整个项目房屋产权证办不下来,他们已经尽力去办理产权证书,但仍没有结果。最近,仲裁庭最初裁决,要求开发商依合同支付每户业主几千元不等的违约金,并在业主交齐所有资料之日起90天内,为业主办好房产证。
刘明律师表示,如果裁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房产证仍没有办理下来,这几位业主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提醒:违约金最好按延期时间长短定
刘明律师同时提醒,市民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涉及到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部分,应当按延期办证的时间长短约定违约金,这样可以尽可能地防止开发商办理房屋产权证久拖不决。■记者虢灿实习生陈橙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